擇吉日 2020年12月15日適合簽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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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買房子的人來説,最期待的瞬間就是買房子的那一刻了,因為這就表示房子已經正式地拿到手了,這麼令人開心的時刻,我們當然要選擇一個好日子去簽約了,這樣就可以順順利利的簽約成功了,那麼,在2020年12月15日這天適合簽約嗎?

擇吉日 2020年12月15日適合簽約嗎

2020年12月15日簽約黃曆查詢
  今日公曆:公元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今日農曆:農民曆二零二零年 冬月(小) 七年級

今日五行:長流水

今日執位:定日

值日星神:天牢(兇星)

宜:塑繪  訂婚 訂盟 簽約

忌:掘井 伐木 齋醮 作灶 搬家

從老黃曆上查詢可知,今日適宜舉行簽約儀式,但今天的日子僅參考了黃曆,未與您的八字匹配,不建議直接使用,可選擇下方【簽約吉日】服務查詢出與您八字相合的好日子。

擇吉日 2020年12月15日適合簽約嗎 第2張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之二
  1、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採用的示範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户”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税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項)、營業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3、在面對爭議的時候,如果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那麼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註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爭議。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簽約對我們來説是個激動人心的時刻了,但是我們不要對合同的條款掉以輕心,還是要去注意一下合同上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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