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八字格局確定與取用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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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八字格局與取用總綱領: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論八字格局確定與取用法則

 

第一原則:先以月令主氣定格,以月令主氣取用。

第二原則:對於雜氣月令(寅申巳亥辰戌醜未),如果月令主氣不及它氣能量大,則按月令透干與會支(透幹於月令,或與月支有合也),從其重者定格取用。

 

清乾隆進士沈孝瞻所著《子平真詮》是格局用神之集大成者。該書有幾個最重要的概念:格局、用神、相神。(注意:此處的用神概念是子平術一貫的概念,與張楠《神峯通考〉提出的病藥論以及到任鐵樵注《滴天髓》提出的用神理論完全是兩回事!)格局與用神是一回事,有八大格局也就是八大用神,它們是財、官、印、食、煞、傷、劫、刃。所以用神有善也有不善。

格局論命,格局用神容易確定,而相神難取!(注意:此處的相神與任鐵樵注《滴天髓》提出的用神很相似)但沈孝瞻有時也犯邏輯錯誤,他有時把用神和相神也給混淆了!

請看《子平真詮:論相神緊要》原文:“月令既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為用,財為相;財旺生官,則財為用,官為相;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傷用神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

其邏輯錯誤有二:

一、用神和相神用君臣關係表達不恰當。“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宰相如何能制約皇帝呢?用神和相神用民主國家政府與國會的關係表達似乎更合適。

二、“傷用神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對於不善之用神理應制約之,此時傷用神對命局反而是有利的。相神受傷,總是對命局不利也。(實際上相神也是相對的,總之成全命局者即是相神)

還是總綱説的好:“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子平真詮:論用神》)

 

《子平真詮:論建祿月劫格》:“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或以祿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這裏的“別取財官煞食為用”的用字實際應該是相神,而不是用神。因為格局者用神也,此建祿月劫格,用神即劫也。

 

時下命理界在定格取用中幾種容易犯的錯誤有四:

一、定格取用以官煞為主的錯誤。

該方法的理論依據是“有官先論官,無官方論用”、“有官莫尋格局”、“格格推詳,以殺為重”,依此先不論何格,只看八字中有沒有官殺,不管是在天干或是在地支,只要一見官殺,就得先看這官殺是否成格。

這是誤讀了經典!

1、第一句話根本是“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的訛傳,《五言獨步》“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只要去殺星,不怕提綱重”是指“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

2、“有官莫尋格局”出自《玄機賦》,開頭説: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有陰陽。日干為主,專論財官,月支取格,乃分貴賤。有格不正者敗,無格有用者成。有官莫尋格局,有格局不喜官星。”

歌訣首先提出“月支取格”,“有官莫尋格局”指無格局情況下用官,後邊“有格局不喜官星”,如果有了格局就不一定喜歡官星了!

3、“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出自《四言獨步》:

格格推詳 以殺為重化殺為權何愁損用
殺不離印 印不離殺 殺印相生 功名顯達
官殺重逢 制伏有功 如行帝旺 遇之不兇
時殺無根 殺旺取貴 時殺多根 殺旺不利
八月官星 大忌卯丁 卯丁克破 有情無情

《四言獨步》開端説:
先天何處 後天何處 要知來處 便知去處
四柱排定 三才次分 年根為本 配合元辰
神煞相絆 輕重較量 先觀月令 論格推詳

 


二、在定格取用當中喜歡以透幹為主來定格的錯誤。

三、在定格取用中以月令地支逢三合為主來定格的錯誤。

四、定格取用中喜歡以月令“人元值日司令”為主來定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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