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軼事》03、牢獄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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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牢獄命定

《命理軼事》03、牢獄命定

那是1989年的一個秋天,一個年輕女人騎一輛白色摩托車來找夏老師算命(後來知道她姓戚,稱她小戚吧)。她穿着一身紅色連衣裙,燙成大波浪的披肩長髮,耳朵上吊着珍珠墜子,濃濃的香水味讓人有些頭暈。另外,她的上衣是圓形的開領,領口開得很低,。一看這個女人就不是良家婦女。

老師讓她報出生辰,邊排八字邊講:“你的八字是己酉年、甲戌月、甲申日子、乙丑時生,大驛土命,l歲紮根,1歲運。”排好八字後,下邊就是老師的斷語了。

“你姊妹六個,你佔末枝。”她應道: “是的,我家我最小,”老師又道: “你上學不成功,沒念過什麼書。”她笑了, 看來夏老師又説對了。老師斷: “你從16歲開始,從男人手中掙錢。”她説: “沒錯。”

可以聽得出,夏老師看出她是出賣色相為生的命,可真沒想到她16歲就出道了。

夏老師又斷道: “我算你最近在南方發大財了,不過,這筆錢是不義之財咽!”

“是呀!”只見她使勁地點頭,驚歎夏老師的神算,她説;“我就為這個事來找你算的!”

這小女子可不簡單啊,我真想不到她居然是個犯罪分子,看老師後面接着往下怎麼説。

老師算道: “這錢你是從一個人的手裏轉過來的,那人的錢是偷的,他現在已經被逮捕了。”

“是的,”小戚非常坦白地説: “這錢是我男朋友給的,有十萬塊,是他偷人家的。。

原來是這樣呀,我暗自在想:這個女的瘦得像根小白菜一樣,想必她也不可能會是什麼江洋大盜之類的英雄人物啊!

老師又斷: “現在你的男朋友供出了你,南方的公安,找你來了,你知不知道呀?”

“是的,我知道。我男朋友給我錢後,讓我離開南方,你算我會被公安逮住嗎?”看她的神情有些緊張,惴惴不安的樣子。

夏老師回答説: “你這次牢獄之災,命中註定,肯定是脱不了啦!”説完聽見她的一聲歎息,老師趕緊補了一句,説:

“不過要是你去自首,就能判得輕點。”

小戚問:“要是我去自首,會坐多長時間?”老師答:“如你要自首,牢獄不會超過四年,一直到1992年。”

她又問:“我在哪坐牢?”老師説: “你在禹城坐牢。”

此時,只見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唉,誰叫你要貪圖富貴!別人偷來的錢,你也敢拿,早晚你都會有這麼一天! ,

當時她放下錢後連再見也沒説,就騎摩托車走了。到了壬申年(1992)春,又來找夏老師。四年不見,我看她變得有些憔悴,臉色蒼白,耳朵上的兩隻珍珠墜子也失去了當年的光芒,穿的還是上次那身紅裙,不過她的身材還是保持得很好,既苗條又性感。一進門,就講老師斷的全部應驗,多虧她聽了老師的話自首,要不不僅難逃牢獄,而且會判很重,現在一定是出不來的。

不料夏老師卻跟她講: “你命中註定五年牢獄,自首雖然輕些;現在是出來了,不過我看你還有一次牢獄。”

小戚顯然沒料到自己還有牢獄,急急地説: “那我再不做壞事,能躲過去嗎?”

夏老師無情地回答她説: “命定的是改不了的,這裏有前因後果,不過這次你也不用擔心,時間也不會長,不會超過一年。”她忙問: “從什麼時候開始?”老師答: “在明年(1993年)的四月。”

小戚走後,我問老師: “人家不再做壞事,’怎麼還會有牢獄呢,?怎麼就不能改?”老師講; “她這個人沒有別的本事,又沒有錢,怎麼維生,還不是做老本行,你想想,哪有可能不做壞事呢?她運氣不好,一做就一定被抓。”

後來小戚果真出了事。癸酉年四月進去,七八個月後,放出來了。

她第二次從牢房裏出來後,又來找夏老師問命: “老師你看我已坐了兩次牢了,我還會有牢獄嗎?”老師道:‘“你再也沒有牢獄了。” 接着,她又繼續問道: “那我以後,得注意什麼呢?”老師想了一想,説道: “你一定要注意,如果你以後要是在男人的身上發了財,只要是大財,你就會再出事!”

“那小財呢?”她問。老師答: “小財不會出事。”

“喔!”小戚鬆了一口氣,接着問道, “那我還有要注意的嗎?”

“還有”,夏老師道: “你以後沒有什麼大事了”

再後來,我在大街上又遇見過她好幾次,她穿得也不再像以前那麼暴露了,只露了個脖子出來,耳朵上的珍珠吊墜也換了,換成了金耳環,手上還戴着結婚的鑽石戒指。聽説她結婚了,還生了個女孩。發福了的她,對我笑道: “你老師説我以後再也沒有牢獄,他又説對了。我也沒有災了,呵呵!”我道:

“是嗎,那就好,恭喜你!”

坤造:己 甲 甲 乙

酉 戌 申 醜

大運;01乙11丙2l丁31戊

亥 子 醜 寅

邢解: 此造甲生戌月,傷官之庫,年支酉金官星,與之相穿,又日干甲合己土財星,故她意向取財。

説她從十六歲開始賺錢,是因大運行丙子,流年甲子合動時支醜土財星,而年幹己土財也被甲合,財星全動了開始賺錢。己巳年從南方發大財,是因甲己合財之應期,己坐巳火上,故是南方的財。為何是非法之財,是因局中戌土與酉官相穿,意為違反法律,戌中含傷官丁火,在運中透出,是為應期,丁生己故是非法之財。土財主五、十之數,故是十萬元。

段解:邢老師分析得很正確,此命之核心是看戌土,戌為違法星。同第三篇講的道理一樣,劫財傷官又穿官,是一種犯罪組合。此命傷官隱而不現,故不是那種明火執仗式的違法,只是偷偷摸摸乾點壞事。原局中金旺火弱,兩者形不成明顯的對抗,故而一般情況是無牢獄之憂的。但到丁運,甲乙俱生丁,丁有生無制,便要出兇。這種應期規律同我們第二篇講的克父

應期一樣,是一種支轉幹應法,只不過此命一應五年,在這五年牢獄中,逢壬申年丁壬合,合制丁,命主此年出來,但因晦運未過,第二年又入獄了。

如用現在流行的日主衰旺原理解,不僅不可能看到如此程度,反而會陷入論斷此造是“從弱”還是“身弱”爭議中,更無法找出此造做職業“小姐”的依據。如果你認為官殺為忌,便不能理解她為何總從男人那裏取財;若認為官殺為用,便難以解釋她如何會犯牢獄。所以衰旺理論是命理學極初級的東西,而將八字中各種複雜的關係簡單地區分為“用神”與“忌神”,就如同你將你生活中所遇到的人分為朋友或敵人一樣,這樣看待世界會十分荒謬。

從八字的象理入手,你會很容易找到解釋此造要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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