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名稱4大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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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商場、店鋪、品牌名稱,既反映自身的對外形象,又與自身財運聚散有着密切聯繫。名正言順、卓爾不羣,才能塑造好自身的良好形象,才能一“名”驚人,一“名”落千金。下面姓名網為大家介紹,商標名稱4大忌諱

商標名稱4大忌諱

商標名稱4大忌諱

1、忌用意不良

比方説,您正好從事化粧品的製造與販賣,於是異想天開.欲登錄“海洛英”做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那麼您可能乘興而入商標局卻又敗興而出!因為“海洛英”一詞系與毒品不但同音又同義,顯然已經違反所謂善良風俗習慣之原則。再説,宣傳手段未免毒了些!既害人又害己!

2、忌用偏字

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有些商標在起名用字上也存在者一些十分嚴重的問題。某大豆蛋白粉廠則為自己的大豆蛋白粉、速溶豆乳品等類產品商標起名為“罡鳳”。這樣的商標不要説一般的農民、市民不認識,恐怕連大學裏的老師也未必人人認識。我們很難設想這樣的商標能夠成為名牌商標,也很難設想這種商標的商品能夠在市場上暢銷。

3、忌語意隱晦

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

4、忌用不吉字

含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一個人、一個企業,還是一件商品,甚至連政治也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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