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起名的四大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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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要打開銷路佔領市場,不僅要求質量高,而且不能忽視名字的作用,起一個既吻合產品性能特性,又吻合消費者心理需求的名字,毋庸置疑會提高產品的着名度和競爭力。那如何給產品起個好名呢?下面姓名網為大家介紹,產品起名的四大忌諱!

產品起名的四大忌諱

產品起名的四大忌諱

(1)產品起名忌語意隱晦。

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企業的商標名稱具有標明企業性質、暗示產品功能等作用,要求有較強的可讀性。如《光明日報》載:浙江省蘭溪市有家起名館,他們先給自己起了含意頗深的名字—“叱石成羊” 起名館。可是牌子掛出後,別人都不懂,店主連忙在店名招牌旁邊又補了一個“蘭溪市企業文化服務社”的牌子以作補充。何謂“叱石成羊”呢?據古書《神仙傳》記載:古時傳説黃 初平牧羊遇道士引至金華石山石室中。其史初起尋之,但見有白石塊。初平叱之,石皆成羊。一個面對公眾服務的小店,其名字居然採用如此玄妙的典故,難怪人們都看不懂。同是 起名館,“釀名廬”和正名齋就通俗而令人回味,店名本身就是一則極好的廣告。

(2)產品起名忌用意不良。

比方説,您正好從事化粧品的製造,於是異想天開,欲登錄“海洛英”作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你可能是乘興而入,商標局卻讓你敗興而出!因為“海洛英”一詞系毒品名字。

(3)產品起名忌同性同名。

去年,因市面上出現了以某歌星命名的飲料品牌,一時之間,歌星本人與經紀公司甚為不爽,並隨即訴諸法律,要求廠商賠償所謂名譽損失。其實這種情形與您取了個“林憶蓮”內衣 或“成龍”通訊商品,在意思上相去不遠。想搭別人便車很容易掉到溝裏,如果當事人想與您周旋到底的話,誰輸誰贏最終都難預料。

(4)產品起名忌雷同近似。

見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國人的通病。您取了三個字品牌,我就設法兩個字與您一樣,好混淆消費者視聽,企圖渾水摸魚。您叫“波蜜”我叫“×蜜”;您叫“怡康”,我就叫“ ×康”;您是“七星”,那我變成“×星”。上述還算是温文儒雅的雷同、類似手法,更可惡的是,有人乾脆與您來個諧音(存着要大家一起混的心理)。

“品牌”不是虛假的形象,要持久努力為之奮鬥,才能建立品牌,即公司商品的知名度。持久的努力,使商品多樣化,其品質值得信賴,加上無微不至的售後服務,經由長期的廣告 投資,使消費大眾認同、信任,成為指名購買的名牌公司的名牌產品,如此所謂“金字招牌 ”的名牌才能橫刀立馬、惟我獨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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