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起名的五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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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要打開銷路佔領市場,不僅要求質量高,而且不能忽視名字的作用,起一個既吻合產品性能特性,又吻合消費者心理需求的名字,毋庸置疑會提高產品的着名度和競爭力。下面姓名網為大家介紹,品牌起名的五大要求

品牌起名的五大要求

品牌起名的五大要求

1、易讀易記

品牌名稱的首要功能是識別功能和傳播功能,要讓消費者輕而易舉地通過名稱來識別產品,並且能夠通過各種途徑使名稱在市場上廣為流傳。德國著名的品牌專家海因裏赫·賴夫認為,評價品牌名稱好壞的第一項標準就是簡明性。所謂簡明,是指語言形式的簡單,便於消費者識別和記憶。就是就,好的品牌名稱要做到簡潔明快,個性獨特,新款別緻,讀音響亮,高雅出眾,要有強烈的衝擊力和濃厚的感情色彩。如康佳、長虹、紅豆、海爾、劍南春、藍月亮、柯達、波音等。

2、寓意豐富,啟發聯想

品牌名稱本身要具有一定的意義,這種意義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傳遞產品的某些信息,讓消費者從中得到愉快的聯想。例如,長虹品牌名稱就極具韻律美和視覺美。一般來説,品牌名稱可以巧妙、含蓄地藴涵以下意義。

3、適應性強

品牌名稱的適應性有兩方面的含義。從時間方面來看,應考慮適合未來新產品的開發,適應社會的經濟的發展潮流;從空間方面來看,應考慮適合不同地域、不同國度和不同民族的需求。不同地域、國家或民族因文化傳統、宗教信仰、風俗習慣、語言文字等差異,使得消費者對同一品牌名稱的認知和聯想是不會完全相同的。因此品牌名稱要適應目標市場的文化價值觀念,適應品牌全球化的趨勢。

4、個性突出,風格獨特

品牌名稱貴在個性,就是風格獨特,與眾不同。只有這樣,才能在眾多品牌中脱穎而出,形成魅力,給消費者以鮮明的印象和深刻的感受,也才能滿足消費者追求新奇、厭倦重複的心理。

5、合法性

品牌名稱的合法性是品牌被保護的根本。品牌在命名時應遵循相關的法律條款,考慮該名稱是否有侵行為,還要注意名稱是否在允許註冊的範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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