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是最美好的表白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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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古時候的人們稱之為單相思。相思,這個詞是如此的優美卻又有些顯得殘忍。因為有相思就有苦楚,就有心靈的煎熬。如果相思的太深,還有可能患上愛情的重病相思病。相思到心裏眼裏的文字全都變作一封封表白情書

暗戀是最美好的表白情書

它是一種痛苦同時又是讓人黯然欣喜的事情。在愛情中,一廂情願的結果往往都是悲慘結束的。暗戀通常是一種沒有回報的愛,甚至被要求付出。暗戀者通常比其他戀愛來的痛苦,除了要忍受對方不知道的戀情之外,還要默默忍受暗戀所帶來的種種痛苦。通常認為暗戀者付出的比正常的戀情多出好幾倍,而可悲的是,通常這種付出都不會獲得回報。

  暗戀,這應該算是一個美好又痛苦的詞語吧,充滿了小心翼翼,充滿了不確定,也充滿了甜蜜。不知道你們的暗戀都是什麼樣子呢?
  我有一場長達10年的暗戀,這算不算是一種特別的體驗?
  那是2006年的9月1日,我們相遇在某中學七年級四班的教室裏。一開始大家都是結伴坐的,後來老師安排座位,我們成了同桌。我們的交集產生於數學作業和英語作業,我數學差,他英語和語文差,我們成了愉快抄作業的小夥伴,我們倆的作業被當成了班裏抄作業的範本。“徒弟”和“師傅”是我們的稱謂。他每次數學考試都第一名,我都在中下游徘徊,是因為崇拜嗎?有一種莫名的情愫在心裏發酵。

  那時候我們的關係很好,上課傳傳紙條,説悄悄話,不外乎班裏誰喜歡了誰,誰和誰又在一起了,甚至,我們還約好一起上廁所,他會在門口等我,然後一起上樓去教室。他家有姐姐,家裏有很多小説,帶來給我看,我接觸到了我人生當中第一本小説《天使街23號》,至此一發不可收拾,以至於我在看小説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看了小説以後,我漸漸明白,那種莫名的情愫叫喜歡,經常上課的時候偷看他。我們的關係可能太好了,後來班裏漸漸有了流言,説他喜歡我,那時候的我們都很害羞啊,他就裝深沉不跟我説話,但是還是會偷偷傳紙條,還從家裏給我帶各種小説。

  我不知道他那時候喜不喜歡我,我知道我喜歡他,但是又害羞説不出口。一轉眼到了2007年。我的生日在3月,他送了我一個水晶小熊。那是他送我的第一份禮物,我很歡喜。還有他後來送的羽毛,刻了字的石頭,我們傳的小紙條,甚至還有染了他血的餐巾紙,我都保存着。是因為什麼呢?是想留住回憶嗎?

  2006年到2008年,我們一直是同桌,一直保持着互相抄作業的友好關係,這期間,我一直都沒有告白。天天跟他念叨小説裏的男主角穿白襯衣多帥多帥。八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我收到了幾封情書。那時候傻啊,還拿給他看,沉浸在收到情書的小虛榮中,也沒有看到他不高興,他去跟老師申請換座位我還覺得莫名其妙。

  一個星期後,他跟我身邊形影不離的一個朋友在一起了,各種秀恩愛,下課打鬧,甚至那個女孩子還坐在他腿上。我漸漸疏遠了那個女孩,總覺得她搶了我的東西。我的心裏突然變得很難過,他笑得很好看,卻不在我身邊了。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愛上了傷感的小説,淚點又低,每看必哭,特別是有時候把我和他帶入那個情景的時候,班裏的同學開始叫我林黛玉,可是他把我當成陌生人了。

  那時候的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説過話了,雖然他就坐在我前桌。他依然秀恩愛,我依然自己哭。突然就到2009年,該會考了,我曾經希望他們畢業就分手,沒想到如我所願,不得不説那時候我的心裏是竊喜的,可是那又怎麼樣呢,他不喜歡我。後來的後來,我的死黨告訴我,她曾經問過他,他為什麼不喜歡我,他告訴她,我喜歡別人,不喜歡他,他也不喜歡我了。我從來沒想過,他不喜歡我的原因這麼簡單,是不是我勇敢一些,他的初戀就是我了呢?

  等我知道的時候,時間已經從2009年到了2010年,我們已經高中了。很幸運的是我們還在同一所學校,只是不同班了。3年,已經習慣去追尋他的身影,我練就了一雙尋找他的火眼金睛,人羣裏一眼就看到他。

  他不是屬於那種長的特別好看的男孩子,但是瘦,高,穿白襯衫特別好看。那時候看到的他幾乎都是穿白襯衣的,我還偷偷的覺得,他比小説男主角還好看。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有一天,我們倆的班裏都開始説我喜歡他。可是我矯情的不承認,不知道因為什麼。現在想想好傻啊,為什麼不承認,喜歡就是喜歡了唄。

  總是不自覺地打聽他的消息,跟他身邊最好的朋友關係很好,卻一直都沒跟他説過話。2011年的時候,聽説他有女朋友了,是另外一所學校的,又哭了一場,身邊的朋友都認為我又是因為小説哭的。那時候的我會寫很多傷感的文字,當然了,主題都是他。因為不在同一個班,除非特意尋找,不然很難遇見。我更愛哭了,看什麼小説都哭。

  時光一晃一晃到了2012年,我們畢業了。畢業以後我好幾年都沒有見到他,只聽説他去另外一個城市打工了,我到了另外一個城市上大學。有時候會在羣裏看到他的消息,想問問他好不好,可是依然沒有勇氣。

  2013年的時候,聽説他們又分手了。而我還在看小説,只是淚點沒有那麼低了,還是會把各種小説男主角當成他。有好幾個男生追我,我都沒有答應,總覺得不是我想象中的那個樣子。

  2014年,2015年,我從各個同學那裏得到他的消息。據説他來了我在城市,距離我只有5站地鐵,可是我依然沒有去找過他,他也沒有來找我,只有我一個人記了這麼多年。
  現在是2016年,聽説他還沒有女朋友。距離2006年已經過去了近10年,我不知道現在到底是喜歡還是習慣,總是習慣性去打聽他的消息,其實他的電話,QQ微信,我都有,只是從來沒有跟他聯繫過。

  在書上看到一句話,如果時光倒回十年前,你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麼。第一反應是哪有那麼多如果,那都是騙小女孩的童話。好吧,如果時光倒回十年前,我在想 我還會不會那麼義無反顧地,進行一場長達這麼多年沒有結局的所謂暗戀。説不清會不會,説不清是遺憾還是不甘心,説不清是愛他還是愛那個時候什麼都不懂的自己,我想,就像小青説的,應該是習慣吧,習慣了想着,習慣了打聽他的消息。我想,如果真的可以有一次機會,那我一定會勇敢一些,就算沒有在一起,也不會像現在一樣遺憾。

  總結:暗戀稍稍有些苦澀,還是來一場戀愛吧。日子一天一天,能做的僅僅剩下懷念和一路向前,所有的所有,都沒有再一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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