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安排2020春節假期安排 春節放假

來源:人人運程網 2.45W

導語:春節是我們四大傳統節日之一,也是為數不多放假時間長的一個節日,春節對於我們來説是一個意義重大的節日,那麼在2020年春節假期是在什麼時候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年春節假期表吧。

春節假期安排2020春節假期安排 春節放假

2020春節放假安排:
  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關於春節
  傳統意義上的春節是指從臘月的臘祭或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九,其中以除夕和正月七年級為高潮。在春節期間,中國的漢族和很多少數民族都要舉行各種活動以示慶祝。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袁世凱將元旦定義為西曆01月01日,將春節定義為農曆正月七年級。中國國民黨曾試圖廢除春節,但不被中國人接受,後以失敗告終。

把農曆新年正式定名為春節,是辛亥革命後的事。由於那時要改用陽曆,為了區分農、陽兩節,所以只好將農曆正月七年級改名為"春節"。

春節假期安排2020春節假期安排 春節放假 第2張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前三天3倍,後四天2倍

春節長假放7天,而這7天是由兩部分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據悉,春節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後四天是休息日。

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後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春節假期安排2020春節假期安排 春節放假 第3張

加班費基數如何定?
  “春節前三天,加班給三薪”已是職工們都清楚的規定了,但是這三倍的工資應該以什麼作為基數來計算呢?這也一直是很多公司“鑽空子”的地方。

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上述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635元。

而計算加班工資時又如何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有關人士介紹,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春節期間每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小結:家人永遠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我們的一生也都少不了家人的陪伴,也只有在家我們才能感受到不一樣的温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