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精彩作品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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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這個時候,我們的對於2019年的消費者權益日有什麼看法嗎?其中節日大全中的手抄報作品就能很好的表達。所以我們一起走進3.15消費者權益日瞭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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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並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安全保障、獲得產品正確資料、自由決定選擇以及要求賠償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環境等權利。

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的興起和高漲,是與商品經濟的發展緊密聯繫的。隨着現代工業化生產的迅速發展和生產技術的日新月異,消費品的結構日趨精密複雜,使用難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競爭加劇,消費事故也大量發生。尤其是近年來,假冒偽劣商品在世界市場上氾濫成災,正成為各國普遍關注的社會公害。這些問題迫使消費者組織起來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消費者保護運動,最初於1906年出現在美國紐約。1936年,美國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個消費者組織——消費者聯盟。1960年,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等5個國家的消費者發起成立了獨立的、非政治性的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總部設在海牙。現在,它的成員已經有來自近百個國家和地區的三百多個消費者組織。我國的消費者協會也於1987年加入了這一非盈利性的國際組織。

為使各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有一致的目標,1985年的聯合國大會通過一項決議,確定了保護消費者的目標和一般原則,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和各國政府的責任,規定了消費領域方方面面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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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有哪些權利
  作為消費者應該清楚自身具有哪些權利。

(一)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不受損害;

(二)知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

(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四)公平交易;

3月15日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精彩作品推薦 第3張

(五)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可依法獲得賠償;

(六)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七)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保護方面的知識;

(八)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

(九)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小結:關於315這天會有工商管理部門會有很多相關的公告,用於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大家可以多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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