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死亡時間在命數學中幾種常見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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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預測實踐中,特別注重對兇災及死亡時間進行研究總結,因為命運的極兇之處那就是死。對於人的正常死亡意義不是太大。但是對於人的凶死,如果從命理上總結研究。並提前預測加以防範,使其能夠趨吉避凶,那真是“功莫大焉”。有的命造,從四柱看是很有作為的,有的甚至可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但由於命中有兇災沒有闖過,前途毀於一旦,這無論對個人還是對國家都是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研究兇災、研究死亡的時間非常有必要,而且是迫在眉睫。

人的死亡時間在命數學中幾種常見的類型

    關於人的死亡時間在命理上的標誌及類型是一個很難的課題,本人深感學疏才淺,功力不逮,惟恐貽笑大方。但是我仍不揣冒昧,將自己的一孔之見寫出來.以便向邵偉華老師及易學界的專家請教。

    (一)、歲運並臨。關於歲運並臨的標誌,邵偉華老師在《四柱預測學》中有詳細論述,據我檢驗,歲運並臨確實是人生之大災。“不死自己,也死他人”,但是正如邵偉華老師指出的那樣,有的也不發生死之事。我個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1)、如果太歲逢天乙貴人或天月德貴人等,因太歲為貴人,則可逢凶化吉,有解救作用。對於這一論點,我曾驗證過幾例,都很準。如我的一個年歲較大的親戚在89年死裏逃生,後來把出生時間拿來一看,89年歲運並臨,但太歲巳火為天乙貴人,有解救作用沒有死。(2)、《三命通會》中説,惟“七殺羊刃為兇,財官印食為吉”。(3)、歲運干支為喜用神或歲運與四柱的綜合平衡較好。 (4)、有宗教信仰,有利於逢凶化吉。對於這一類型。我簡單舉兩個我測的實例證之。

    1、坤造:一九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寅時生


 官
 日
 食
 
庚申
 辛巳
 甲戍
 丙寅
 

    此造是我的一個長輩.92年冬我曾預測93年陰曆酉月令難逃生死之關,果應其驗,實際於93年陰曆8月15(正是酉月令)而亡。

    死亡原因:1)、93年陰曆7月28日交癸酉大運,流年癸酉,恰好構成歲運並臨。 2)、柱中官殺多而旺,歲運又逢官殺旺地。 3)、93年酉月令為辛酉月,官殺克力大增,日干甲木受克太過,必死無疑。


 財
 日
 
己卯
 壬申
 戊寅
 

 1、乾造;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寅時生


 財
 日
 食
 
甲辰
 戊辰
 甲午
 丙寅
 

    此造是我老家一算命先生收積的。92年冬該算命先生讓我推,我算到92年的運氣時説“此人若辰月令去西北方向,必有生命危險”,對方説,正如所測,此人92年春(正是辰月令,具體日期已忘)去西北做買賣途中因車禍而亡。可惜,當時這位先生沒算出來。

    死亡原因:1)、92年壬申年,甲木處絕地,大運辛末處墓地;小運乙未。 

2)、時柱丙寅與流年壬申天剋地衝,衝犯太歲必有災。

3)、柱有二辰,辰月令去西北則構成“三辰衝一戌”之大凶格局。

    2、坤造: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日卯時生


 食
 日
 官
 
丙辰
 庚子
 戊申
 乙卯
1、岳飛之命造:


 劫
 日
 才
 
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
 

    死於39歲,大運辛亥。流年辛酉,小運庚寅。死亡原因:l)、日干受歲運官殺及柱中七殺圍克。 2)、流年辛酉,柱中羊刃衝歲君。

    2、民初命理學家徐樂吾之命造:


 殺
 日
 比
 
丙戍
 壬辰
 丙申
 丙申
 

    死於1948年戊子年(63歲)。 死亡原因:1)、大運戊戌,丙火處墓地,小運己亥,丙火處絕地,戊己土又泄丙火。2)、太歲子水與柱中申辰合成水局,柱中七殺甚旺,丙火受克太過。

    (四)、太歲受沖剋太過者. 因為太歲威不可犯,因此,如果四柱及歲運不幸同時沖剋太歲,則必有性命交關之災。

    1、乾造:


 官
 日
 比
 
辛丑
 庚子
 乙酉
 乙酉
 

    此造為《四柱預測學》中所舉之例,死於87年丁卯年。死亡原因:大運丁酉與柱中兩酉構成三酉沖剋歲卯,卯酉為正衝,故“必死無疑”。

2、古例某乾造


 比
 日
 劫
 
壬辰
 壬子
 壬子
 癸卯
 

    死於39歲。死亡原因:1)、大運丙辰,處墓地,流年庚午,小運壬午。2)、太歲午火受柱中兩子沖剋,這是死亡的主要原因。3)、柱與歲運出現“辰刑辰,午刑午”兩組自刑。


 劫
 日
 比
 
甲寅
 壬申
 癸巳
 癸亥
 

    死於80歲。大運庚辰,流年癸酉,小運癸未。死亡原因:1)、用神巳火在歲運中處衰死之地。2)、用神巳火受柱中及受運中的壬癸之水圍克,用神受克太過。

(六)、柱與歲運中組成兩組方局或會局又相剋者,主有生死之慮。此論點,各命局書中均有論述,但目前我還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命造做為例證。

(七)、四柱與歲運交互天剋地衝又混雜多見者。

    古例某乾造:


 傷
 日
 才
 
戊戌
 丁巳
 甲寅
 己巳
 

    死於庚申運,癸亥年,小運乙末,此例死亡原因不僅是太歲受衝,及日干處墓絕之地,更主要的是:流年癸亥分別與提綱和時柱天剋地衝,又大運庚申與日柱天剋地衝。

    (八)、柱及歲運中羊刃多見,又多見梟傷者。 如邵偉華先生《四柱預測學》一書中,某老姑娘的命造,即屬此類。

    (九)、柱及歲運中有如下不利標誌而多見者,亦主性命之憂(因內容較多,不一一證之)。

    1、柱及歲運構成兩組以上自刑或循環三刑。 2、月令提綱受天剋地衝。3、梟神奪食。 4、傷官見官。5、羣比爭財。6、體用交戰。 7、歲運觸怒柱中旺神。

    關於人的死亡時間的預測,確是非常複雜的。因為生與死有時是毫釐之差,況且説命運還受其它因素的影響:比如一生行善積德,信教者有利於逢兇比吉,所以有時如果單純從四柱及行運上看,不考慮其它因素就會與實際有出入。另一方面也説明。雖然命運對人有決定性的影響,但人類在命運面前也不能俯首稱臣,還要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審時度勢,趨吉避凶,在有利的時間及空間做有利於自己的事情。邵偉華老師根據實踐證明,對於人的兇災,只要提前測出,按照化解之法去做,生死之關是可以闖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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