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聘出怪招AB血型竟遭歧視

來源:人人運程網 1.11W

    心理測試、腦筋急轉彎……部分外企招聘怪招迭出。最近,血型又成了應聘者命運的決定因素。企業以血型不好為由將符合條件的應聘者拒之門外,這是日前發生在本市浦東一家外企的怪事。

企業招聘出怪招AB血型竟遭歧視

    10月中旬,莊小姐去某外企應聘客户經理一職。面試中,公司負責人對莊小姐的學歷和現場表現都表示滿意,並和她開誠佈公地談到了薪金和福利問題。結束面談前,一位面試官要求她一定要在離開前填寫血型,由於不知道自己的血型,莊小姐隨手寫下“AB型”。

    一週過去了,沒有等來錄取通知的莊小姐,撥通了該公司人事部的電話,得知自己落選。公司人事經理告訴她,她各方面都比較優秀,遺憾的是她的血型為AB型,AB型的人有情緒波動大的特點,較難與人相處,所以不能勝任客户經理一職。

    這一理由讓莊小姐啼笑皆非,她告訴對方,AB型是自己當時隨手寫的。對方馬上表示,希望她能夠去醫院驗血型,只要不是AB型,她就能馬上成為公司員工。莊小姐二話不説,馬上到醫院驗了血,結果為B型。幾天後,莊小姐再次帶着醫院驗血結果來到該公司,在向人事經理出示後,她明確地表示,雖然自己能被錄用,但公司在用人方面存在血型歧視,自己不願在此工作。

    得知莊小姐的經歷,記者打電話到該公司,人事經理李先生在電話中表示,作為用人單位,企業有權利決定錄用員工的標準。而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政策諮詢接待部門也告訴記者,企業有權決定用人的具體標準,對此並沒有統一的規定。

    閘北法院民商法學碩士席建林認為,該企業的這種行為屬於《合同法》中規定的締約過失。作為用工方,招聘廣告本身是一種要約行為。莊小姐有權為自己在應聘過程中所耗費的時間、金錢等有關損失進行索賠。

    通過報紙和網站,記者發現,確有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廣告中要求應聘人寫上自己的血型。對此,不少應聘者認為,如果以血型作為用人的依據,不但是苛刻的,更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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