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講義之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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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勢力並行。火者,三夏氣候之代名詞,暑熱之氣也,寅宮甲木當旺,丙火長生,故云:「母旺子相」,相者,序次將至,如輔相也,丙火雖是方生之氣,與當旺之木,勢力並行,陽回大地,侮雪欺霜,其象至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天地之氣,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與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木為火之前驅,金為水之前驅,正月木旺火生,其勢力同時而至,自然之勢也。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宜過盛,盛則辜恩。
初春餘寒未盡,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陽和之氣,即木火會合之象,故云:「喜木生扶」,二三兩月陽氣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過旺,旺則炎烈,陽氣燥渴,宜水調劑,三春木旺之際,自能泄水生火,名天和地潤,既濟成功,若水太盛,濕木無焰,非土製之不可,失調和之意,辜負春日陽之恩矣,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土盛則蹇塞晦光,火盛則傷多燥烈。
此言見食傷也,土得水潤,則生萬物,土見火燥,則亢旱焦坼,故火土傷官,獨難言秀氣也,(土,火之傷官也,傷多即土多)故丙火不畏壬水,獨畏戊土也,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財,皆不可無水為佐,用木疏土,無水則木焚,用金泄土,用水金鎔,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點濕土,不宜過多,方為有益也。
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用財尤遂。
此言用金也,三春之金,在絕胎養位,氣勢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時,克金之力,遊刃有餘,金縱多不能困火,故重見用財尤遂,財為我用,必富格也。
夏月之火,秉令乘權。
三夏為火主旺之地,秉時令之氣,乘當權之時,此夏火之體性也。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炎滅燥烈,爍石流金,如無水調侯(濟)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時雨也,炎炎之勢,不可向邇,再助之以木,是為太過,難以為繼,所以有夭折之憂。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金土雖為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過傾危。此言用財用食傷也,金財也,三夏之金,氣極微弱,值當旺之火,如金入洪爐,冶鎔成器,故火長夏天金疊疊,必為鉅富之格,土食傷也,得土泄火之氣,格成稼穡(土主四季,名稼穡格,夏火見土,為火土傷官,但與稼穡用火相同耳),但不論用財用食傷,皆不可無水為配合,土潤溽暑,大雨時行,更宜濕土為範,泄火潤金,乃成良器(巳午未月,月垣皆有土之用,得水自能潤土,生金),否則,火旺金鎔,同成灰燼,再加木助,傾危必矣,故夏月之火,不論用財食傷,皆不可無水也。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
火至三秋,氣勢衰退,如太陽過午,將近黃昏,餘光雖猶照耀,無復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克難免,殞滅之災。此言秋火,喜印忌官殺也,火氣已衰,光輝不久,得木生之,則有復明之象,將衰之火,見水克之難免損滅之憂,繼善篇雲:「丙臨申位逢陽水,難獲年」正指秋火而言,然有木為救,則可反克為生,故秋火用官殺皆不可無印。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此言秋火,用食傷,用財,不能無比劫也,火勢衰退,見土重則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衰火所能克,故見金多,則損傷其勢,土,食傷也,金,財也,見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助其力,方能用食傷,用財,故縱疊見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
火至亥宮絕地,子醜兩宮乃醖釀之時,氣勢絕續之交,不僅衰絕,形體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為殃。
冬火見木,絕處逢生,故云:「有救,水正當旺,以旺水克火,無木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離本也。
欲土製為榮,愛火比為利,見庚辛為難任財,反遭其害,過冬至,一陽復來,理氣循環。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傷比劫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見火必,用木生火,更宜有土製水,單見寒土,力獨不足,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資,方能温木以衞火也,冬金雖衰,決非衰絕之火所能,金財也,身弱反受其困,況官殺正值時旺,更得金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雖然大氣循環,首分寒暑,水火陰陽之總名也,冬至,火屆絕滅之際,一陽來複,生機已動,迨氣進二陽(十二月)地氣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見比助,反作旺論。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無絕滅,一氣循環,周而復始,不僅水火為然也,特水火為五行之總樞,言水火五行在其中矣。
再論丙丁: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鍛庚金,逢辛反怯,土眾成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來成滅。丙乃純陽之火,其勢猛烈,欺霜侮雪,有除寒解凍之功,能鍛庚金,遇強暴而施克伐也,逢辛金反恰,合柔而寓和平也,土眾成慈不陵下也,水猖顯節,不授上也,虎馬犬鄉者,支坐寅午戍,火勢已過於猛烈,若再來甲木相生,轉至焚滅也,申此論也,泄其威須用己土,遏其焰必要壬水,順其性還須辛金,己土卑濕之體,能收亢陽之氣,戊土高燥,見丙火而焦拆矣,壬水剛中之德,能制暴烈之火,癸水陰柔,逢丙火而熯幹矣,辛金柔軟之物,明作合而相親,暗化水而相濟,庚金剛健,剛又逢剛,勢不兩立矣。蓋丙為太陽之火,陽剛之性,遇壬癸如浮雲之蔽日,故不畏水克,而獨忌戊土,火烈土燥,生機盡滅,比別幹有不同,此五陽之所以丙為最也。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丁非燈燭之謂,較丙火則柔中耳,內性昭融者,文明之象也,抱乙而孝明使辛金不傷乙木也,合壬而忠,暗使戊土不傷壬水也,惟其柔中,故無太過不及之敝,雖時當乘旺,而不至赫炎即時值就衰,而不至熄滅,乾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產不忌水。
丙火喜用提
正月壬庚──壬水為用,庚金髮水之源為佐。
二月壬己──專用壬水,水多用戊制之,身弱用印化之。無壬用己。
三月壬甲──專用壬水,土重以甲為佐。
四月壬庚──以庚為佐,忌戊制壬。癸──無壬用癸。
五月壬庚──壬庚以通根申宮為妙。
六月壬庚──以庚為佐。
七月壬戊──壬水通根申宮,壬多必取戊制。
八月壬癸──四柱丙多,一壬高透為奇。無壬用癸。
九月甲壬──忌土晦光,先取甲疏土,次用壬水。
十月甲戊──月垣壬水秉令,水旺用甲化之,身殺兩旺,用戊制之。甲庚壬──火旺用壬,木旺宜庚。
十一月壬戊己──氣進二陽,丙火弱中復強,用壬水,用戊制之。無戊用己。
十二月壬甲──喜壬為用,土多不可少甲。

八字講義之論火

丁火喜用提要
正月甲庚──用庚金劈甲引丁。
二月庚甲──以庚去乙,以甲引丁。
三月甲庚──取甲引丁,制土,次看庚金。木成用庚,水盛用戊。
四月甲庚──取甲引丁,甲多又取庚為先。
五月壬庚癸──火多以庚金兩透為貴。無壬用癸,為獨殺當權。
六月甲壬庚以甲木化壬引丁為用,用甲不能無庚,取庚為佐。
七月甲庚──取庚劈甲,無甲用乙。丙戊─用丙暖金,曬甲,無庚甲而用乙者,見丙為枯草引燈。
八月甲庚──取庚劈甲,無甲用乙。丙戊──用丙暖金,曬甲,無庚甲而用乙者,見丙為枯草引燈。
九月甲庚戊一派戊土無甲,為傷官傷盡。
十月甲庚──庚金劈甲引丁,甲木為尊,庚金為佐,戊癸權宜酌用。
十一月甲庚──庚金劈甲引丁,甲木為尊,庚金為佐,戊癸權宜酌用。
十二月甲庚──庚金劈甲引丁,甲木為尊,庚金為佐,戊癸權宜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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