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達夫情書精選

來源:人人運程網 1.13W

文學和戀愛就像下雨天和音樂一樣相配,文人墨客都會有一個相同的特性就是善感,大有“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的感覺。那麼,文學才子郁達夫會在戀愛中迸發出什麼樣的才情呢?他是怎麼寫情詩的呢?隨小編來看看以下出自情書大全的介紹吧。

郁達夫情書精選


    郁達夫致王映霞書簡一通,書於“幻社出版部制”之“原稿紙第一號”,規格為12×30字,共兩紙,有編號,紫墨水鋼筆書寫。現據原信照錄如下:

映霞君:
  十日早晨發了一封信,你在十日晚上就來了回信。但我在十日午後,又發一封信,不曉得你也接到了沒有?我只希望你於接到十日午後的那封信後,能夠不要那麼的狠心拒絕我。我現在正在計劃去歐洲,這是的確的。但我的計劃之中,本有你在內,想和你兩人同去歐洲留學的。現在事情已經弄得這樣,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接到了你的回信之後,真不明瞭你的真意。我從沒有過現在這樣的經驗,這一次我對於你的心情,只有上天知道,並沒有半點不純的意思存在在中間。人家雖則在你面前説我的壞話,但我個人,至少是很sincere的,我簡直可以為你而死。

滬上謠言很盛,杭州不曉得安穩否?我真為你急死了,你若有一點憐惜我的心思,請你無論如何,再寫一封信給我!千萬千萬,因為我在繫念你和你老太太的安危。啊啊,我只恨在上海之日,沒有和你兩人傾談的機會,我只恨那些阻難我,中傷我的朋友。他們雖則説是在愛我愛你,故而出此,然而我伯剛那裏,好幾天不去了。因為去的時候,他們總以中國式的話來勸我。説我不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他們太把中國的禮教,習慣,家庭,名譽,地位看重了。他們都説我現在不應該犧牲,(損失太大)不應該為了這一回的事情而犧牲。不過我想我若沒有這一點勇氣,若想不徹底的偷偷摸摸,那我也不至於到這一個地步了。所以他們簡直不能瞭解我現在的心狀,並且不瞭解什麼是人生。人生的樂趣,他們以為只在循軌蹈矩的刻板生活上面的。結了婚就不能離婚,吃了飯就不應該喝酒。這些話,是我最不樂意聽的話,所以我自你去後,尚賢坊只去了一兩趟。

此外還有許多自家也要笑起來的愚事,是在你和我分開以後做的。在紙筆上寫出來,不好意思,待隔日有機會相見時再和你説罷。

我無論如何,只想和你見一面,北京是不去了。什麼地方也不想去,只想到杭州來一次。請你再不要為我顧慮到身邊的危險。我現在只希望你有一封回信來,能夠使我滿意。

達夫二月十日午後

在現存郁達夫致王映霞書簡中,此信按時間排列為1927年第四通,也是所有書簡的第四通。初收入1982年5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初版《達夫書簡—致王映霞》(王觀泉編,以下簡稱“《達夫書簡》”),先後編入《郁達夫文集》(廣州花城出版社、香港三聯書店聯合版)和《郁達夫全集》(有浙江文藝出版社版和浙江大學出版社版,後者蒐集最為齊全)。2008年6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了經過修訂的《達夫書簡》第三版,這封書簡仍收錄在內。

經與原件核對,排印稿有兩處出入,一為書簡第二自然段也即原信稿第一頁最後一句“然而我”後無任何標點符號,似未完。《達夫書簡》初版本此句後為“……”,三版本此句後為“。”,均為編者所加,拙見應保持歷史原貌,另加註説明;二為書簡第三自然段中“循軌蹈矩”一詞,《達夫書簡》第三版規範為“循規蹈矩”,拙見也大可不必,也應保持歷史原貌“循軌蹈矩”為宜。

此信落款“達夫二月十日午後”,實有誤,需略作考證。信開頭説得很清楚,“十日早晨發了一封信,你在十日晚上就來了回信。但我在十日午後,又發了一封信,不曉得你也接到了沒有?”這裏所説的“十日午後,又發了一封信”,顯然不是指此信,而是指此信之前的一封信,已不存,因為既然“十日午後,又發一封信”,此信何以再落款“二月十日午後”?不可能同時有二個“十日午後”。

查郁達夫1927年2月1日至16日的《窮冬日記》,有如下記載:

(十日)吃過午飯,又有許多文學青年來訪,就和他們出去,同時又寫了一封信給映霞。大約我和她的關係將從此終斷了。

(十一日)晚上又接到映霞的來信,她竟明白表示拒絕了。也罷,把閒情付與東流江水,想儂身後,總有人憐。……半夜裏醉了酒回來,終於情難自禁,又寫了一封信給映霞。

兩相對照,可知《窮冬日記》所記1927年2月11日“晚上又接到映霞的來信,她竟明白表示拒絕了”,與此信中對王映霞所説的“我只希望你於接到十日午後的那封信後,能夠不要那麼的狠心拒絕我”,正好上下銜接吻合,據此應可斷定此信的寫作時間為1927年2月11日,也即《窮冬日記》1927年2月11日晚所記的“終於情難自禁,又寫了一封信給映霞”的這封。何以落款時間變成了“二月十日午後”,很可能當時是郁達夫酒後筆誤。

當時郁達夫剛認識王映霞不久,兩人尚未進入熱戀,王映霞且對郁達夫的追求表示了拒絕,因此,郁達夫此信是一通情書,當無可懷疑,何況紫色正是當時男女間書寫情書的專用墨水。郁達夫在信中對王映霞傾吐情愫,甚至説出“我簡直可以為你而死”這樣的話,無非是要表明他對王映霞是一往情深,希望王映霞接受他的火熱的愛。

郁達夫是在友人孫百剛(此信中郁達夫寫作“伯剛”)家中結識王映霞的,郁達夫1927年1月1日—31日的《村居日記》中對此有明確的記載,1月14日日記記雲:“從光華出來,就上法界尚賢裏一位同鄉孫君那裏去。在那裏遇見了杭州的王映霞女士,我的心又被她攪亂了,此事當竭力的進行,求得和她做一個永久的朋友。”孫百剛後來也寫了《郁達夫外傳》(1982年4月浙江人民出版社版)詳記其事。

但是,孫百剛等友人對郁達夫追求王映霞並不贊同,這在這通情書中已有所反映,之所以“伯剛那裏,好幾天不去了”,就是因為孫百剛他們不斷提醒他“不應該為了這一回的事情而犧牲”。而信中又謂“我只恨那些阻難我,中傷我的朋友”,不但是指孫百剛等,還應該包括葉靈鳳等幾位“創造社小夥計”,葉靈鳳與潘漢年等當時又在創造社內另組“幻社”,郁達夫此信所用信箋就是“幻社出版部制”稿紙。

葉靈鳳晚年在不止一篇回憶文字中提到此事。他在《郁達夫二三事》中回顧了與郁達夫的交往過程後,就談到&ldquo;後來為了反對他追求王映霞,我和其他幾個朋友都和他鬧翻了。他在《日記九種》裏曾説有幾個青年應該鑄成一排鐵像跪在他的牀前,我猜想其中有一個應該是我&rdquo;。在《讀郁達夫<集外集>》中又説:&ldquo;在當時許多較年輕的朋友中,包括我自己在內,大都是對王映霞不滿的,認為是她害了達夫。&rdquo;可惜葉靈鳳直至去世,也未見到郁達夫這通書簡,否則,他的回憶又可多一份證明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