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異事件揭祕:究竟誰才是雨夜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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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生活中,會發生許多的事情,這叫自然現象,但有些事找不到答案,也給不出合理的解釋時,就不是自然現象的,通常會被人們説成是靈異事件。下面小編要説的是有答案的事件!

靈異事件揭祕:究竟誰才是雨夜屠夫

雨夜屠夫
  雨夜屠夫是1982年發生在香港的人體肢體案件。犯人是林過雲原名林國裕。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案件回放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隨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衝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於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確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出租車司機林過雲。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進行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之後香港有關於此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羔羊醫生》等。

審訊
  審訊過程中,林過雲交待,自己原名林國裕。童年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認為人生比較坎坷。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出租車司機,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他將受害人的屍體帶回家中強姦,然後肢解受害人作標本,為人體殘肢拍照,再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中保存。更變態的是,林過雲把全部過程都拍成了小電影,以便於日後欣賞。由於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亦被叫做“雨夜屠夫”。
  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説:“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姦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佈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死者介紹
  第一名死者陳鳳蘭,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出租車。林過雲載陳鳳蘭到觀塘等地兜風,後又返回家中取電線,在車上將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中姦屍。第二天,林過雲從陳鳳蘭的錢包裏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肢解成七塊,再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城門河中。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任職收銀員,31歲。於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出租車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手銬銬住陳雲潔,再用電線勒死。
  第三名受害者樑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不久遇害。
  第四名受害者樑惠心,學生,17歲。她於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出租車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出租車。林過雲説,樑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出租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姦屍,再進行肢解!

殺人動機
  林過雲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時的心態説,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因其是妓女,林過雲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後殺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為自己上了癮。但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第四名女死者樑惠心是個17歲的女學生,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當被問及樑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
  由於這個案件影響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視劇提到。林過雲對於自己殺死的那名妓女,一直振振有詞地説是“她該死”。但所謂的“該死”,不過是個藉口。妓女是一種毫無尊嚴的職業,而且這種職業之所以能夠長盛不衰,並不是因為有人喜歡做,而是因為有人喜歡捧場。許多變態色魔下手的對象都是妓女,然後在法庭上以扞衞道德自居,其實是無恥至極。倒不如説是因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質,所以容易成為被獵殺的對象。

總結:看完之後什麼感覺呢,是不是不敢在下雨的晚上一個人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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