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節是情人節嗎 有什麼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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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所知道的情人節中,有12個情人節,每月的14號都是情人節,比如黑色情人節白色情人節等等。但是這其中很多都是國外的情人節,常見的中國情人節只有七夕,還有一種説法,説上元節也是情人節,到底有什麼説法呢?

上元節是情人節嗎 有什麼説法

宵禁,古人夜晚不得隨便出行
  古人實行宵禁制度,大多數的平常日子,普通人是沒有夜生活的。宵禁是城鎮治安管理的一種制度,即按時關閉城門坊門和禁止居民夜間出行。這其實也不難理解,古代照明不好,也不可能有高科技監控儀器。所謂夜黑風高夜,各種違法犯罪的勾當,古代盜賊趁着夜晚再合適不過了。

我國古代的城市自周代開始就實行宵禁制度,《周禮》記載有專門的官員來負責此事,秋官司寇所屬有司寤氏,掌禁止夜行。《墨子·號令》説:“昏鼓,鼓十,諸門亭皆閉之,行者斷,必擊問行故,乃行其罪。晨見,掌文鼓縱行者,諸城門吏各入請鑰開門。”宵禁制度一直為後代繼承,即使如唐宋這樣社會經濟較為發達、較為開放的朝代,也是如此。

唐長安城以鼓聲為準,實行宵禁制度,要求城門坊門啟閉有時,夜間禁止出入。唐長安城承天門街鼓的敲響是實施宵禁制度的標誌,《唐律疏議》卷《雜律·犯夜》規定:“五更三籌,順天門(宮城正門)擊鼓,聽人行。晝漏盡,順天門擊鼓四百拖訖,閉門。後更擊六百描,坊門皆閉,禁人行。”除對城門進行管理外,城內坊門也進行管理。唐長安外郭城南北十一條大街、東西十四條大街,其間列置一百一十坊,每個坊設有坊門。“坊有墉、墉有門,逋亡籤偽,無所容足”。(李好文《長安志圖》)

上元節是情人節嗎 有什麼説法 第2張

禮教,女性平時不得隨便出門
  古代女性受禮教約束,對婦女的外出活動都有一些封建倫理道德的限制,《易經》規定“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女性通常被侷限在家,想出門也出不去,被迫成為“家裏蹲”。

初唐時期,受胡風影響,以及經濟發展因素,女性的出遊曾逐漸變得大膽、開放。但是女性出遊方式上還是具有很強的依附性。“從隨”是女性出遊活動的基本特徵,即必須有人伴隨跟從。不論是隨女伴、隨丈夫、隨子嗣、隨家庭,都免不了她們出遊的從隨特徵。我國的風俗畫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可通過每個時期的畫作看出當時的民風。如《虢國夫人遊春圖》共繪有人物9人,其中女性5人。此圖雖以女性為主,但仍舊有男性伴同。

上元節也叫元宵節,古代制度嚴謹,未婚女子只有這一天才能出門遊玩,所以這一天也被稱之為情人節。

元宵,男女夜間自由約會之日
  元宵節,亦稱為上元節或春燈節,時間是每年農曆的正月十五。漢武帝正月十五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被後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從黃昏開始,通宵達旦用燈火祭祀,由此形成了後世正月十五張燈結綵、夜遊觀燈的習俗。《史記·樂書》曰:“漢家祀太乙,以昏時祠到明。”漢長安城有執金吾負責宵禁,唯臨元宵節,皇帝特許執金吾馳禁,前後各一日,允許士民踏月觀燈。

上元節是情人節嗎 有什麼説法 第3張

到了唐朝,很多皇帝本身就喜歡元宵觀燈,樂於親自參與其中。唐中宗景龍四年(710年)上元之夜,中宗就與皇后出宮觀燈。唐朝女性在政府的組織之下,也積極參與元宵觀燈的娛樂活動,甚至宮女都被允許外出。“睿宗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十五、十六夜,於京師安福門外作燈輪高二十丈,衣以錦綺,飾以金玉,燃五萬盞燈,簇之如花樹。宮女千數,衣羅綺,曳錦繡,耀珠翠,施香粉……萬年少女婦千餘人,衣服、花釵、媚子亦稱是,於燈輪下踏歌三日夜,歡樂之極,未始有也。”(張鷟《朝野僉載》)這樣一來,官方也正式承認這項節日活動。《唐會要》卷四九“燃燈”條記載:“天寶三載十一月敕。每載依舊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開坊市燃燈,永為例程。”從此以後,元宵節張燈觀燈一直是元宵節民俗活動中最為重要的一項,上至帝王將相,下至民間百姓,都廣泛參與,樂在其中。

雖然宋朝的民風遠不及唐朝開放,但是在元宵節那天,對女性出遊也沒有什麼嚴格限制。那天不論男女老幼,也不論身份學識,參與遊玩的人最廣泛,成為十二三世紀中國的“狂歡節”。元宵燈節時人流如潮,節日活動豐富多姿。《武林舊事》記載了南宋首都臨安府士女觀燈市的情形:“都城士女,羅綺如雲,蓋無夕不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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