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論印綬取運

來源:人人運程網 2.46W

十四、論印綬取運

三十四、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正官,財運吉,食神、傷官吉。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正官,兼帶食傷,官旺、印綬大運吉。食傷兇,七殺大運平常。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食傷,前文已經提到,必須身強、印旺。大運喜財,食神、傷官吉,官運災,七殺吉。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兇立至。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七殺,前文提到,必須日主、印綬有一方為弱,如此最喜食傷,身旺吉。最忌財運。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七殺,兼帶食傷,大運最喜印綬、食神、傷官,最忌正官、財神的大運。

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財,最喜劫財,官印大運論吉,財運兇。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為官殺混雜,大運最喜食神、傷官、印綬、身旺之運。正官、七殺、正財、偏財皆為大凶之運。

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就是忽悠注:印綬為第一主格,配屬食神、傷官,如果印綬輕,財神大運,不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