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食節禁火,寒食節為什麼要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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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節又稱禁煙節,冷節,每年的清明前1到2天就是寒食節。大家知道寒食節就是不能吃熱食品,但是你們知道嗎?在寒食節這一天也不能生火,是不是感覺很神奇?是不是感覺很有意思?現在,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為什麼寒食節不可以生火吧。


  俗謂寒食節起源於春秋晉介之推被焚事。介之推何許人也?春秋時,晉國有一次內亂,晉公子重耳,被迫逃亡到其他諸候國。跟隨他的,是一批忠於他的大臣和賢士。賢士介之推,也在其中。流亡生涯,艱辛而漫長。有時竟連要飯都要不到。十九年後,重耳依靠各種力量,回到晉國,當了國君,是為晉文公。重耳由流亡公子成了晉文公,便提拔、獎賞和他一起度過十九年流亡生涯的那批隨從。介之推恥於雲要求提拔、獎賞,而晉文公也竟把他忘記了,即所謂“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介之推便和母親一起,隱居起來。晉文公知道後,很是後悔,派人尋找介之推,沒有找到,遂封綿上為介之推的祭田。綿上為地名,在今山西省介休縣南、沁源縣西北的介山(一名綿山)之下。事載《左傳》僖公二十三、二十四年,《史記、晉世家》,但沒有説到介之推被焚。

寒食節禁火,寒食節為什麼要禁火

祭拜介子推
  到西漢末的劉向,始載介之推被燒死之説。劉向《新序·節士篇》雲,重耳回國當了國君,便設宴招待跟隨他流亡的那批士大夫,當即給他們升官加賞。不知是重耳一時疏忽,還是什麼別的原因,他獨獨把介之推漏掉了。介之推既沒得到官,又沒得到賞,很是懊惱。酒過三巡,介之推奉觴而起,賦詩云:

有龍矯矯,將失其所。有蛇從之,周流天下。龍既入深淵,得其安所;蛇脂盡幹,獨不得甘雨。

這首詩被後人稱為《龍蛇歌》。詩中以“龍”比重耳,以“蛇”自比,言自己曾跟隨重耳流亡其他諸候國,現在重耳回國當了國君,位尊權重,富有四境,而自己吃盡千辛萬苦,回國後,卻沒有得到什麼好處。他見重耳如此寡恩少德,便決意離開他,隱居起來。於是,他賦詩畢,就離席而去,上綿山(即後來的介山)隱居。重耳聽到這個消息,知道自己犯了個大錯誤,沒能給介之推升官加賞,以至於此。於是,他就命人到綿山上去,請介之推下山。可是,他派去的人找不到介之推,就放火燒起山來,以為山火一燒,介之推就會自己逃出來。結果,介之推沒有逃出來,竟被活活燒死在山上。東漢的蔡邕,在其《琴操》卷下又説,介之推因為沒有得到官,沒有得到賞,而隱居綿山,晉文公重耳派使者去請他下山,介之推堅決不肯。重耳遂命人放火燒山,想用火把介之推逼出。不料介之推寧死不出,終於抱着樹木被燒死了。晉文公知道介之推被燒死,傷心得流下了眼淚。回宮後,他就下令,此後每逢五月五日這一天,晉國臣民,不得燒火。這些,顯然是傳説之詞。特別是蔡邕之説,更是沒有道理。晉文公重耳,是有名的賢君,怎麼會想出放火燒山逼介之推下山的愚蠢之策呢?所載晉國人們禁火之俗,當然與寒食節的禁火相同,但時間作五月五日,而不是後世所説的清明節前的寒食節。

東漢周舉當幷州刺史時,所屬太原一郡百姓認為,介之推被燒死的那一個月,介之推之神不喜歡看見火,因此,當地百姓,在這個月中,無人敢生火用火,一個月中,盡吃先前做好的冷食,叫做“一月寒食”。這一個月,偏偏還在隆冬,太原地處北方,隆冬氣候嚴寒,一個月不生火,日子有多難過?別的不説,這期間盡吃冷食,青壯年尚且吃不消,老弱病殘,如何能挺熬過來?周舉知道後,便着手芏此陋俗。他寫了一篇文章,放到介之推的廟裏。文章説,隆冬滅火,嚴重地損害了百姓的健康,這不是象您介之推這樣的賢者的本意,當應讓百姓不要滅火。周舉又向百姓宣傳,強調禁火傷身體,不是介之推這樣的賢者所喜歡的,叫他們不必再在介子推死亡的這一月禁火寒食。這樣一來,“眾惑稍解,風俗頗革”。(《後漢書·周舉傳》)這樣説來,介之推被燒死、當地百姓禁火寒食,都在隆冬,而不是象《琴操》所説的五月五日,也不是後世所説的清明前夕的寒食節。

到曹操時,山西太原、上黨、西河、雁門等地,又在冬至後一百零五天,絕火寒食。(見曹操《明罰令》)冬至後一百零五天,正好是清明前夕。曹操當政,在東漢末年,與周舉當幷州刺史的時候,相隔也只有那麼五六十年,怎麼太原等地,在周舉當刺史時,“一月寒食”是在隆冬,而到了曹操當政時,則在冬至後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而再不是在隆冬“一月寒食”了?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推測:太原等地隆冬一月絕火寒食之俗,經過周舉的一番辛苦努力,終於被革除,但人們又把絕火寒食之俗,移到了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

那麼,人們為什麼要把寒食移到冬至後一百零五天,而不是別的什麼日期呢?如果為了減輕禁火寒食所造成的種種困難,減少種種損失,那麼,把禁火寒食移到炎熱的夏天,應該是再合適不過的了,而為什麼要在冬至後一百零五天呢?這大概有兩個原因。第一,此時在古代“修火禁”期間。《周禮·秋官·司[火]氏》中規定,每年仲春二月,要“修火禁”。這種所謂“修火禁”,並不是“禁火”,並不是禁絕一切火種和火的使用,而是加強火的管理及相關措施,把火種及火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旨在嚴防火災發生。冬至後一百零五天,在仲春之末,這時行禁火寒食之俗,正好與古代仲春“修火禁”相應,具有加強火禁的意義。更重要的是,這樣一來,這時禁火寒食,就有了儒家經典人微言輕依據,有“修火禁”的古俗作為基礎,易於為眾所接受,易於普及,易於紮根。第二,這時是仲春之末,天氣已漸趨暖和,也不再整整一個月禁火寒食,而是隻寒食一天,或前後幾天。這樣,就可以大大地減少禁火寒食之俗所造成的種種危害和諸多不便。因此,把禁火寒食之俗移到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既照顧到了與古代“修火禁”之俗相應,又儘可能照顧到了有個暖和的氣候。

儘管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比以前的隆冬一月禁火寒食,害處要小得多,但是,曹操還是認為,太原等地天氣寒冷,即使在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也有損於人們的身體健康,所以,他還是下令禁止:“犯者,家長半歲刑。主吏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明罰令》)但也許是天下多事之故,曹操這項禁令,並沒有認真執行。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之俗,不但沒有被禁止,而且還擴展開去,流傳下去,成為唐宋時全國性的大節日——寒食節。

晉代陸[歲羽]《鄴中記》雲:“幷州俗,冬至後一百五日,為子推斷火,冷食三日。”可知在晉代,禁火寒食之俗所流行的地域,尚以山西幷州等地為主。樑朝宗懍《荊楚歲時記》記荊楚地區歲時節俗,已有冬至後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之俗。荊楚地區,與太原等地相距遙遠。可見,在南北朝時,禁火寒食之俗,已遠不限於山西幷州等地了,而是已經發展為全國性的節俗了。

曹操《明罰令》中規定,誰再行禁火寒食之俗,就處罰誰。到了唐代,就恰恰相反,國家明文規定,禁火寒食期間,誰也不能生火用火,誰違反,就處罰誰。所以唐代詩人描寫寒食,有“普天皆滅焰,匝地盡藏煙”之句。元稹的《連昌宮詞》亦云:“初屆寒食一百六,店舍無煙宮樹綠。”無論朝野貴賤,都只好吃冷食,莫能例外。官府還要派人到百姓家去檢查禁火寒食的執行情況。檢查者把雞毛插在被檢查之家的灶灰中,然後拔出來察看:雞毛沒有焦,説明這一家沒有用火,沒犯禁;雞毛焦了,説明灶灰未冷,這一家違禁用了火,就要處罰這一家的户主。據明人謝在杭《五雜俎》卷二所説,凡是雞毛插灶灰中拔出來已經焦的,這家的主人就要被判刑。這恐怕未必是事實,不過,唐代寒食期間的禁火,確實是很嚴的,罰款、挨杖,都不輕。

唐宋兩代,一般是禁火寒食三天,為冬至後第一百零四天、一百零五天、一百零六天,亦即冬至後一百零五天及其前後各一天。大寒食,小寒食、官寒食、私寒食等名目也產生了。第一天是大寒食,第三天是小寒食。杜甫有《小寒食》詩,中有“佳辰強飲食猶寒”之句。第二天是官寒食,所以就叫“炊熟日”。

寒食禁火,連火種也要滅掉。禁火期過,當然就得取新火。杜甫《清明》詩云:“朝來斷火取新煙”。這年禁火期過,正好是清明日。賈島也有詩云:“晴風吹柳絮,新火起廚煙。”

皇宮中取火,自然要比尋常百姓家來得容易得多。每到寒食禁火結束之時,皇帝便命人鑽木取火,將火種分賜給近臣或貴族,人微言輕一種恩寵。唐代詩人韓君平《寒食》詩云:

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御柳斜。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候家。

後二句,寫的就是王公貴族之家,得到了皇帝所賜的火種。蠟燭,就是點着後用來傳火種的。宋朝的皇帝,也是如此。北宋文學家歐陽修,就曾經得到過這樣的恩寵,他有詩云:“桐華應候催佳節,榆火推恩忝詞臣。”寒食期間,正是梧桐開花的時節。“榆火”,指鑽榆木取的火,古代鑽木取火,所用木料,也有講究,有所謂“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拓之火,秋取柞[木酋]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普通人家,也不家家取火。一家取火後,沒取火的人家,可以來取火種。有宋人詩可以為證。魏野有詩云:

無花無酒過清明,興味都來似野僧。昨日鄰家乞新火,曉窗分與讀書燈。

又云:“殷勤旋乞新鑽火,為我新煎嶽麓茶。”着名詞人陳與義詞亦云:“竹籬煙鎖,何處求新火?”

明代,寒食節期間,不禁火,不強要求人們寒食。此後,寒食節禁火寒食之俗,甚至寒食節本身,就漸漸地在我國絕大部分地區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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