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與道家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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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時期,在這個時期各種文化爭相冒頭,出現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現象,其中有道家文化、法家文化、儒家文化。你知道道家文化跟法家文化的差別是什麼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法家與道家的區別是什麼?

道法的區別:
  道家:春秋老子時候的觀點是一切事物都有對立面,任何問題都要從正反兩面思考,戰國時期莊子認為水行要乘船,陸行要做車,治理國家也一樣要順其自然“無為而治”.
  法家:韓非主張改革提倡法制,提出建立君主轉制中央集權的國家。

道家:
  道家是中國先秦時期的一個思想派別。代表人物有伏羲、女媧、神農、黃帝、伊尹、許由、巢父、老子、列子、莊子、慎到、楊朱、王詡等。道家以道、無、自然、天性為核心理念,認為天道無為、道法自然,一切事物都有對立面,無所不容,不所不包,和諧統一等,據此提出無為而治、以雌守雄、以柔克剛等政治、軍事策略,留下了豐厚的文化遺產,哲學、邏輯、宗教、天體科學、生命科學、文學語言、醫學、生理學、心理學、化學、生物學、醫藥學、物理學、氣象學、環境學,天文學、地理學、社會學、倫理學、宗教學等,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化,對中國乃至世界的文化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而道教則是我國的宗教之一,東漢是形成,到南北朝是興盛起來,道教徒尊創立者之一張道陵為天師,因而又叫“天師道”。後又分化為許多派別。道教尊老子為祖教,尊稱其為"太上老君”。

法家: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法是通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的。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制定各項政策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商鞅、申不害、韓非子、李斯、桑弘羊、王叔文、王安石、張璁、張居正、嚴復、梁啟超等。

小結:春秋時期各種文化相互出現,中國有很多哲學思想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其中包括有法家文化、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等,每個文化都有着自己的文化特點,在文化的歷史上各自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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