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論建祿月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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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或以祿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

四十三、論建祿月劫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劫財格,沈孝瞻先生是視同力量相等,用法等同。然而我在《論陽刃格》已經論述,各家對劫財格的看法,以及我本人之意,個人不認可建祿格的力量等同劫財格的力量,支持劫財格同陽刃格用法相似,而有稍許不同。

不同之處見《淵海子平》,此不摘錄。

現摘錄《三命通會》陽刃劫財之觀點“如月帶陽刃,時上微帶官時,力不能制,亦兇。大率最壞造化,既是好命,卻帶刃劫制按如法須還他發福後遇歲運並臨或在刑合之位,依書有禍,刃格福自福,禍自禍,兩不相掩也。又曰:五陰乾見五陽幹為敗財,雖不克妻,亦主財帛消耗,陰私口舌或小人相侵,歲時見官煞,或坐或透皆吉,身弱逢之敗財受刑亦吉,身弱行官煞財運亦妨,若柱中元無官殺,歲運在逢敗地,因財競爭,兄弟分居,遇此大吉,餘同刃斷。此格作事敢為,無仁義,若身太強,見此便不為貴,僧道命也。又曰:男命見敗劫,又見傷官,必克妻子,女命剋夫。賦雲:敗財者比肩之曜,劫奪之神,財多身弱,遇之為奇,財弱身旺,見之為禍,有財遇劫,運入財鄉,自可成家,無財遇劫,縱非財年,亦須見破,元劫又遇劫運,守窮途而翻惶,身旺又加印助,必榮華而發福。又曰:陽見陽,陰見陰,為比;陽見陰,陰見陽,為劫,為敗,二者禍患如一。如人命比肩重犯,馬劣人微,謂之破財煞,若日主健旺,比肩坐弱,必然我旺,兄弟衰,我得祖居,兄弟翼處比肩坐旺,我坐衰之地,卻喜比助,弟兄榮華,己必艱辛,妻財衰薄,太歲重逢官,亦失脱原有。羊刃見比肩災重,原無比肩,大運逢之,亦主破財傷妻。又云:比肩一煞入格,有根有財神印綬見之為禍,無根有傷官七殺見之為福”

祿格用官,幹頭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有用官而印護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財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配屬為“正官”,則需要財印,用法幾乎等同第一主格為正官格,而日主強。詳細論法可借鑑正官格,取運也可借鑑正官格取運章。

祿劫用財,須帶食傷,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財相剋,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張都統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配屬為財,則需食神、傷官。幾乎等同陽刃用財論,只是根不用太深。重點在於必須帶食神或傷官,無食傷即是配屬很好,也不能論大富,小富階層而已。另外這個食傷絕對不能入墓,否則無用。關於入墓前文已經多有提及,不在複述。

祿劫用煞,必須制伏台,如婁參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財以去其黨煞,卯未會局以制伏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用七殺,必須有食傷制服。

至用煞而又財,本為不美,然能去煞存財,又成貴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財,袁內閣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用七殺,而又有財,合殺存財為貴格。

其祿劫之格,無財官而用傷食,泄其太過,亦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蓋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如張狀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可以用食傷泄秀。

更有祿劫而官煞競出,必取清方為貴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這也;如辛亥、庚寫、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官殺混雜,必須合官留殺,或制殺留官。

倘或兩官競出,亦須制伏,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重官,必要制服。

若夫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更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傷並透而貴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傷存官,王總兵命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孤官不貴。

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然幹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貴耳。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用財必帶食傷。否則乾透一位財,地支多根,也可以論富,但是難論大富。

用官煞重而無制伏,運行制伏,亦可發財,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就是忽悠注:建祿格,有三個配屬方案,1、官殺;2、財;3食傷。

1、建祿格為第一主格,配屬正官,則等同身強之正官格配屬。

2、建祿格為第一主格,配屬七殺,則等同身強制七殺格配屬。

3、建祿格為第一主格,配屬財神,則必須有食傷通關。但食傷不可入墓。

4、建祿格為第一主格,配屬財神,無食傷,則財神必要多根,且天干只能透一位,不能陰陽混,也不能多透。

5、建祿格為第一主格,配屬食傷,等同身強之食傷格配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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