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青族婚嫁風俗 你具體都瞭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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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青族在歷史上,是比較排外的少數民族,他們是不和外族通婚的,當然現今,這種習俗也逐漸的改善了。那麼關於穿青族的婚嫁風俗,你具體都瞭解多少,穿青族婚嫁有哪些的風俗呢?帶着疑問,一起來看看本文介紹吧!

穿青族婚嫁風俗 你具體都瞭解多少

一、擇偶
  (一)喜好與禁忌
  歷史上,穿青人在婚姻上具有極強烈的“排外性”,她們不和外族通婚,只在本族羣內進行婚配。穿青人喜歡在親戚間開親,“侄女趕姑媽”和“擔鈎親”的婚配方式極為常見。所謂“侄女趕姑媽”,即舅舅家的女兒通常嫁給姑媽家的兒子做媳婦;“擔鈎親”則是在姨媽與姨媽子女間嫁娶的婚配方式。穿青人認為“侄女趕姑媽”與“擔鈎親”這兩種婚配方式是最為理想的婚配方式,認為彼此間“知根知底”,婚後婆媳間更容易相處,還可以“親上加親”。“侄女趕姑媽”及“擔鈎親”的婚配方式實質上是近親結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個族羣的人口素質,但對強化其族羣的凝聚力亦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以前,穿青人還有早婚的習慣。男孩子長到十二三歲時,就可以自由到“山歌場”上去唱山歌,逗自己喜歡的女孩。女孩子長到十二三歲時,同樣也可以自由地去對山歌,談戀愛。若男女雙方皆有意,男孩子父母就請媒人去女孩家説親。如女孩家裏同意,等男孩子長到十五六歲時就可以結婚成家了。在筆者的村裏,就有一位十三歲結婚,現已七十多歲的老人。其“事蹟”至今仍為村民津津樂道,若哪家男孩子到十八九歲還不想娶媳婦,家人常常會説“你看看人家××,十三歲就娶媳婦了”等話語來“教育”該男孩。

建國以來,隨着《婚姻法》的實施及人們認知水平的普遍提高,穿青人“侄女趕姑媽”、“擔鈎親”及早婚等婚配現象已經越來越少,但這些傳統習慣的影響依然巨大。在距離城鎮較遠的地區,舅舅與姑媽、姨媽與姨媽間聯姻的為數仍然不少,結婚年齡低於國家法定結婚年齡者亦多有之。筆者本村的國小及國中同學(均為穿青人),有很多國中甚至國小沒有讀完就輟學回家結婚,其小孩現在有的已念國小三四年級。據筆者的田野調查,此情況在其他穿青人中同樣不同程度存在。

在擇偶上,穿青人同樣有許多禁忌。她們最忌諱同姓開親,認為同姓的人都是同一個“老祖人”傳下來的後代。因此,當某個男孩看上某個女孩時,最緊要的事情是打聽清楚該女孩的姓氏。如是同姓,那麼該男孩會悄悄地離開;如非同姓,男孩才可採取進一步行動。如果犯了“同姓不婚”的禁忌,輕者被逐出寨門,重者被用來“祭祖”,懲罰極為嚴酷。穿青人雖崇尚自由戀愛,但嚴禁男女私奔。私奔的女子,常被人看不起,在男方家的地位也很低。私奔常被認為是敗壞門風家風之事,被抓到後將受到嚴厲懲罰,私奔者的父母也要受到家族的制裁。

(二)擇偶方式
  過去,穿青人婚姻戀愛均非常自由,常通過“對歌”等形式尋找自己的意中人。後來,隨着漢文化影響的逐漸加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為了穿青人最主要的擇偶方式。現在穿青人的擇偶方式又普遍趨於自由化,但在落後地區父母的影響依然巨大。

穿青人擇偶的方式主要有二種,一是自由相識,二是親戚介紹。逢年過節、紅白喜事、趕集等場合是穿青少男少女們自由相識的最好場所。其中,逢年過節時在“山歌場”對歌相識最富於民族氣息。穿青人歷來擅歌,是一個種田時亦“田歌相答”的族羣。在“山歌場”,能歌者往往是眾人的中心,常成為異性爭相追逐的對象。不擅歌者備受冷落,無人理睬。當某個男子(或女子)看上某個女子(或男子)後,想方設法打聽清楚其姓氏後(也可通過對歌打探出),就開始唱山歌逗。

在穿青人中有這樣一句話:“嫁不出去怪家門(即家族)不‘很’(‘很’:厲害、有成就之義),説不到媳婦怪親戚不‘很’。”意思是説家族及親戚對適婚青年的婚姻問題負有一定的責任。因此,當孩子長到十二三歲時,其家門、親戚就開始為其物色對象了。

現在,隨着越來越多的穿青青年外出求學和務工,其擇偶方式也逐漸擺脱了傳統的“對歌”及親戚介紹,父母在婚姻上的影響力也愈來愈小。

二、婚姻締結過程
  穿青人的婚姻締結過程程序複雜,禮俗繁多,包括説親、“燒小香”(亦稱“燒毛香”、“發八字”)、“燒大香”(也稱“打響”,原因是“燒大香”比“燒小香”規模大且更正式)、接親、發親、迎親、“坐牀”、鬧新房、回門等程序,皆獨具特色。

(一)説親
  當穿青青年男女通過“對歌”以及親戚介紹等方式認識並皆有意且男方父母不反對後,要請媒人去女方家説親。穿青人沒有專門的媒人,媒人通常由男方親戚且與女方家熟識的人擔任。説親階段,穿青人有“頭回不打狗,二回不裝煙,三回不敬茶”的説法,因此媒人需往返幾次才能把親説成。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不用帶禮物),要先拉家常,談與説親無關的事情。當談得投機時,媒人就把話鋒轉到説親上來:“××(常為親戚稱呼),某家××看上了你家的××姑娘,託我來講她去服侍他家兩位老人。”女方父母常謙虛地説:“我家這個姑娘腳笨手拙,人又老實,連她自己都服侍不好,還要我們服侍她哩。”如此你一言我一語,媒人總是不停地誇女方是如何的能幹,與男方是如何的般配,而女方父母則一個盡地找各種理由來“搪塞”。臨離別時,媒人通常説:“那我下次什麼時候再來呢?”以此打探女方父母的真實意見。當女方父母對男方比較瞭解且不願意開這門親,就會説:“為其他事的話就來,為這個事就不用來了。”若女方父母對男方還不瞭解或是有開親的意向就會説:“你看什麼時候方便就什麼時候來。”媒人回到男方家裏將情況告訴男方父母,男方父母要款待媒人,並和媒人商量好再次去的時間並安排好相關事務。在此期間,女方父母往往會想方設法地打聽男方的為人及家庭情況,以決定是否開這門親。第二次,男方要與媒人一起去,去時要帶酒或麪條作為禮物,但女方家是不輕易收此禮物的。到女方家後,女方父母通常叫其子女陪男方一起玩(如打撲克等),以把男方支開。稍寒暄後,媒人就直奔主題地問:“上次的事情你家兩個老人考慮得如何了?”女方父母同樣謙虛地説:“我們家姑娘還不懂事,怕服侍不了他家兩個老人。”媒人又説:“他家我是瞭解的,兩個老人都老好,姑娘嫁過去是不會吃虧的。”女方父母還會推脱説:“我們老的不得什麼説的,就是不曉得我家姑娘願意不。”媒人又説:“那麼麻煩你們兩個老人好好做做你家姑娘的工作,我們過段時間再來。”女方父母如果同意這門親事,就把男方帶來的禮物收下,親事算是有了“眉目”,媒人和男方就高高興興地回去。一段時間後,男方和媒人再一次帶着禮物去女方家。一陣客套話後,媒人説:“你家姑娘是什麼意見嘛?”女方父母把女兒叫來,當着媒人的面問其是否願意(實際上早已徵求過女方意見)。女方害羞地説:“老人們怎麼説就怎麼辦。”媒人不失時機地打圓場説:“既然這樣,那麼今後兩家就不分你我了,有什麼‘大屋小事’要互相通知。”然後,女方家要設宴款待男方和媒人。媒人回去後,把情況告之男方父母。男方父母要主動聯繫女方父母,確定“燒小香”的日子。

(二)燒小香
  “燒小香”日子到來之前,男方家要將“燒小香”所需的禮物準備好。禮物包括四段青布、錢、酒、香、紙、燭等。四段青布用來送給女方父母及爺爺奶奶,稱為“奶母布”,同時亦給少量的錢(通常為每人100元或200元,依男方家庭情況而定),稱為“奶母錢”。酒、香、紙、燭等則用來供女方家的“五顯菩薩”。“燒小香”的主要目的是獲取女方的生辰八字,故“燒小香”又稱“發八字”。寫有男女方生辰八字的紅紙(或紅布)稱為“庚帖”。“庚帖”的寫法是:用一尺許寬的方形紅紙,左上角寫“天”,右上角寫“長”,左下角寫“地”,右下角寫“久”,合起來念就是“天長地久”;左邊豎直寫“良緣由鳳締”,排行寫“坤造”,再豎直寫“×年×月×日”,右邊豎直寫“佳偶自天成”,排行寫“乾造”,再豎直寫“×年×月×日”;中間正上方男方家寫“鸞”,女方家在“鸞”字下寫“鳳”,男方家在“鸞”字右邊寫“鳴”,女方家在“鸞”字左邊寫“和”,合起來即“鸞鳳和鳴”。男方家得到“庚帖”後,即返回家中將“庚帖”放在“五顯菩薩”前的神龕上,如隨後幾天家裏沒有發生諸如死雞死豬之類的事情,認為男方與女方的八字“合得來”,則對此婚姻滿心歡喜;如發生此類不祥事件,即男方與女方的八字“合不來”,要請先生來“解”,婚事成後亦有陰影,嚴重者則婚事就此結束。確認男方與女方八字“合得來”後,男方家請“先生”“看日子”,決定去“燒大香”的吉日。同時,媒人還要往返男方家和女方家,將彩禮的數額定下來。

(三)燒大香
  “燒大香”的日子來臨,男方家要請兩個“正客”(通常為與男方家關係密切、能説會道且熟悉婚姻禮俗的人),加上媒人、男方及其父親、兄弟、好友等六或八人,帶上香、紙、蠟、鞭炮、雄雞、酒、肉等以及商定的彩禮去女方家。女方家要通知家族中的內親內戚迎接,並準備好招待男方家來客的酒席。夜幕降臨,即開始行“燒大香”的禮節。禮節由“正客”之一主辦。在“五顯菩薩”前點香燃燭燒紙後,開始行“三拜禮”。主辦的“正客”面向女方家“五顯菩薩”跪下(現多不跪,僅作揖),磕第一個頭説:“千家百姓,伯爺同姓,不得財禮,舉手拜見。”然後起身作揖。跪下磕第二個頭説:“千家門中,祖德光中,不得財禮,舉手拜見。”再次起身作揖。跪下磕第三個頭説:“千家高堂,祖代先亡,不得財禮,舉手拜見。”起身作揖後,“三拜禮”結束。接着,用雄雞一隻敬“五顯菩薩”。然後,將彩禮交與女方家安排的“點禮人”(一般為女方的姑媽、姨媽等至親),並隨彩禮附以“點禮錢”(一般為12元)。“點禮人”“點禮”無誤後,燃放鞭炮,親事就此定下。當夜,女方家要安排男方家來的所有人住下。女方要抬洗腳水給男方的父親和“正客”洗腳,男方的父親和“正客”要“打發”錢給女方(多少依各自經濟情況而定),女方也要贈之以鞋子和鞋墊。第二天,吃過早飯後,男方即回程,“燒大香”結束。男方回來後,要請“先生”“看日子”,確定迎娶的日期,並告之女方家。較早以前,“燒大香”後男方的父親還要帶着男方依女方家族內至親的多少背一籠雞去分送,謂之“背雞認親”。此俗現已不存,但過年時,男方必去給女方家及其家族內的至親拜年,或可看成是“背雞認親”習俗的遺存。

(四)接親
  穿青人的婚禮包括三天,第一天為女方家置辦酒席招待客人,第二天為男方家置辦酒席招待客人,第三天為男方家“打發”送親客。在女方家置辦酒席的那天早晨,男方家要請一聰明伶俐的男青年揹着豬肘(即豬腿)送去女方家。一到女方家門口,來女方家幫忙以及女方家的親戚就要説一些讓背豬肘青年較為“難堪”的話,藉以取樂並活躍氣氛。這實際是男方家與女方家在鬥智鬥勇,也是接親的一個“前奏”。青年將豬肘送到後,女方家安排其吃飯,然後等着接親隊伍的到來。去女方家之前,男方家要仔細準備好去接親的“禮”。“禮”包括適量香、紙、蠟、鞭炮,商定好的酒、肉,紅雞蛋四個,鏡子一面,剪刀一把,五穀鹽茶以及給新娘買的衣褲鞋帽。去時“正客”及媒人必去(男方父母本次不去),其他人不限,越多越好。接親隊伍把所有的“禮”用托盤裝起來端在手上,魚貫般向女方家走去,一般在天快黑時到達女方家。當接親隊伍到達女方家路口時,女方家鳴放鞭炮,接親隊伍亦鳴放鞭炮迴應。進入院子後,要從女方家堂屋的大門進入,但女方家早已經用桌子把大門堵起來,女方家家族中能説會道的婦女則手端酒杯站在桌子後。男方家的“正客”開口恭維道:“三步兩步到府門,三親六戚笑盈盈。孃家有財又有禮,抬張桌子攔大門。”站在桌子後的婦女將手中的酒杯雙手端給男方的“正客”,然後笑答:“遠望一座城,近看府衙門。山山出顯要,處處有能人。”“正客”迫不得已,將杯中酒喝乾。站在桌子後的婦女又拿出早準備好的酒杯斟滿酒,再次遞給“正客”。“正客”沒得辦法,接過酒杯之後説:“太陽出來堵雲開,家有金盃眾人抬。壺中有酒眾人有,二位先生送禮來。幹路來,水路來,幹路不知幾十幾個彎,水路不知幾十幾個灘。登山涉海,人困馬乏,不成敬意。”然後將杯中酒喝乾。如此你説我應,等“正客”酒喝得差不多時,女方家才將攔門的桌子搬開。幾年前,整個接親隊伍均要遭到女方家的“為難”,稱為“打親”。女方家早就組織好的一夥人用鍋煙、污水等盡力弄髒接親者的臉及衣物,接親者不能反抗,只有想辦法逃入堂屋後才得以避免,謂之“不打不親”。進入堂屋後,“正客”將帶來的香燭點上,敬在女方家“五顯菩薩”前的神龕上,將帶來的“禮”放於“五顯菩薩”前的桌子上,開始行“見禮”儀式。“正客”面向女方家“五顯菩薩”作第一個揖説:“一見親家高堂,祖德先王。入及宅弟,舉手拜上。”女方家的人答:“敬在神上。”“正客”作第二揖説:“二見親家門中,祖德宗功。入及宅弟,舉手拜上。”女方家的人又答:“敬在神上。”“正客”作第三個揖説:“三見親家親戚,伯爺叔戚。不擇不棄,舉手拜上。”女方家的人同樣答:“敬在神上。”“見禮”儀式結束後,開始“擺禮”。“正客”把帶來的“禮”悉數打開,然後説:“一張桌子四角方,四角氈佈擺中央。手提壺瓶來斟酒,有請親家姑婆驗衣裳。”接着,女方家的“點禮人”開始“點禮”。“點禮”時,“點禮人”總是説“少這樣少那樣”之類的話,並提一些讓男方為難的要求。“正客”則不停地“賠小心”(賠禮),一個盡地説婚後補上。“鬧親”多為取笑、娛樂,但也有鬧得不可開交的。此時,女方家德高望重者要出來打圓場説:“算了!算了!不要爭了!爭不爭都已經是他家的人了。”此為“鬧親”,取“不鬧不親”之意,實質是女方家在顯示自己的地位。“鬧親”結束後,女方家把“禮”收下,並將發親時辰(亦請“先生”“看”定,一般為天未亮之前)告之“正客”和媒人,然後安排接親隊伍吃飯、歇息。以前,新娘在接親前的一月就要開始哭嫁,現在則多在男方來接親的那天晚上象徵性地哭一下。哭的內容主要述説父母養育的艱辛、做姑娘的自由快樂以及“大罵”媒人花言巧語等等。

(五)發親
  發親時辰到,“正客”要再次點蠟焚香,敬奉女方家的“五顯菩薩”。女方家在堂屋中間的地上安放一斗,內點七星燈。隨後,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揹着梳粧打扮好的新娘面向神龕站立,將一把筷子向後扔出堂屋大門,認為這樣新娘出門可逢凶化吉。之後,新娘身穿象徵福壽雙全的衣服(即“露水衣”)走在前面,由送親客(兩男兩女,兩女中有一個為未婚姑娘)及接親隊伍簇擁着向男方家走去。早些時候,還要安排兩個分別拿彎刀和“亮槁”(火把)的少年走在新娘前。持彎刀者不停揮刀作闢山開路狀,持“亮槁”的少年則負責給新娘照明,如此“刀砍”“亮照”,直到天明,此即所謂的“砍親路”和“照親路”。一路上,接親隊伍中的青年總是不停地找藉口和新娘説話,如問“紅雞蛋放在哪個箱子”、“糯米耙放在哪個櫃櫃”等,並互相開玩笑,以此來娛樂眾人。因此,整個接親隊伍通常都是熱鬧異常。

(六)迎親
  新娘到來之前,男方家要做好好迎親的準備。在“王顯菩薩”前擺一張桌子,桌子放一個裝滿五穀“筒子”(形似鬥但較小〉及裝滿米的碗;接着將一把傘捆在木棍上,再把秤、尺子、剪刀掛在傘上,放在桌子上;再將斟滿酒的五個碗放在桌子上;新郎則抱一隻雄雞站在大門邊等候。新娘跨進男方家堂屋大門時,即馬上鴨政鞭炮。新娘到桌前站定後,男方家請來迎親的“先生”一手端淨水,一手握米念道:“祿米紛紛,遍灑乾坤;祿米落地,諸神迴避。”唸完後將淨水及米灑在地上。之後,新娘和新郎雙雙面向“五顯菩薩”跪下,向“五顯菩薩”作揖。作揖過後,把新郎新娘引入洞房。

(七)“坐牀”及鬧新房
  新郎新娘進入新房後,“先生”要念以吉祥言辭,新郎新娘搶坐新牀,稱為“坐牀”。“坐牀”儀式結束後,看熱鬧者及新郎皆被“趕”出,女性送親客給新郎新娘掛蚊帳、鋪牀(將男方家拿去接親的四個紅雞蛋放在牀的四角)、安放箱櫃。收拾妥當後,女性送親客則陪新娘在新房裏談天。一整天,都不斷有來男方家吃喜酒的客人來“看新媳婦”。晚上,新郎的表親表戚、朋友、侄兒男女等要來“摸紅雞蛋”、“要糯米耙”、“要糖”,想盡各種理由鬧新房。十一點左右,鬧新房者離去,新郎新娘洗漱歇息。

(八)回門
  第二天,送親客即返回女方家。走之前,男方家要全力挽留,實在挽留不了男方家要每位送親客“打發”一塊早備好的青布作為禮物。新娘也要來送送親客,總是淚眼婆娑,依依惜別。兩三天後,新娘的哥哥或弟弟來接其回家,是為“回門”。前幾年,新郎不和新娘一起回去,現在則多一起回去。兩三天後,男方家又讓新郎的哥哥或弟弟把新郎新娘接回。

至此,整個婚姻締結過程結束。不難看出,隨着社會的發展,穿青人的婚姻習俗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如現多將“燒小香”和“燒大香”放在一起舉行,謂之“兩棒做一棒”,“背雞認親”、“草鞋陪嫁”、“新娘站花”、“挑水試新娘”、“井邊回門”等習俗也已不存。同時,穿青人的婚姻習俗也開始受到現代文化的影響,拍婚紗照、用車接親等新風尚已為較發達地區的穿青人接受。但是,可以肯定,穿青人的婚姻習俗依然保存着很多不同於其他民族的東西。

小結:穿青族的婚禮習俗,還是比較多的,當地還是有民族風俗。在當地舉行的婚禮,這些風俗一個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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