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喪葬,並不僅僅只有蒙古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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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驍勇善戰這眾所周知,這支遊牧民族能歌善舞,在歷史上還建立過元朝,建立過版圖最大的中國,蒙古族本民族的文化也是源遠流長,其中他的喪葬習俗就多種多樣,極富有民族色彩,有些甚至還有點恐怖色彩,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蒙古族的葬禮吧。

蒙古喪葬,並不僅僅只有蒙古土葬

古代蒙古族喪葬儀式與地方烏桓、鮮卑;契丹諸族大體相同。烏桓人死,將死者生前所乘坐騎及所用衣物一併焚燒,其親戚均哭泣悲哀,表示對死者的惋惜;鮮卑人死,也有將死者生前所用車馬器用皆同燒灰之習俗,將死者深埋於地;不用墳墓。契丹人死,無棺槨,以氈裹其屍,埋葬原野,並用馬蹄踐平之。蒙古人當時做法也與之大同小異,沒有墳頭,屍體葬於地下以馬踐踏,夷為平地;在元代,宮裏人死,用兩片棕木,將其鑿空,大小與人體同,合為棺材,將遺體置放其中,加髹漆結束之後,鑲嵌黃金三圈,將其送到北園,深埋之。這是一種圓棺安葬模式。若死者是貴族,葬事完畢,以萬馬蹂踐埋葬之地:將其踏平,之後殺一駝羔在其上,以千騎守之。來年春草長滿,就移帳離去;彌望平原,沒有人會知道屍體所葬之處。後輩若要祭祖死者,就以所殺駝羔之母為嚮導,根據其躑躅悲鳴之處,找到屍體所在之地。

還有將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一併焚燒的習俗。蒙古人的喪葬儀式崇尚自然,不講究奢華。此種喪葬方式益處很多,深葬不留痕跡,對草原植被沒有破壞,不影響放牧。另外,蒙古草原醫藥缺乏,居住分散,條件艱苦?最怕瘟疫等傳染病的流行。而死者生前所用物品皆焚之,無論是否因疾病而死,均不致於傳播擴散。再者,講求實際,蒙古人認為,生前應盡享生活,患病時家人應予以很好的照顧以減少痛苦,而死後葬禮則應從簡。清代,蒙古士公貴族死後,殯葬儀式必須按照清朝殯葬制度進行,程序也比較繁瑣。首先是由家人親屬以布帛將死者屍體裹嚴,納於棺槨之中,在王府放置三年或七年,稱之為停柩。在停樞期間疊石造屋,藏棺其申,稱之為陵。並設户常住陵旁,稱守陵户。守陵户之多少,根據死者之地位,均有定例。現內蒙古各地所見到的蒙古王公陵寢,墓主多屬清朝以及民國時期亡故的王公貴族。

蒙古人的喪葬儀式形式及理念,歷經元、明、清、民國直至今日,有了諸多變化。雖在某些方面仍留有原來葬儀之有益部分,但也漸漸引入和借鑑了周邊各民族的不同做法,逐漸形成了三種主要葬法,即天葬、火葬和土葬。

新中國成立後,蒙古族殯葬儀式在部分繼承的基礎上,又逐漸增加了更多科學、衞生、文明的內容。火葬方式日益普及,越來越多的地區建立了火葬場和殯儀館,已改變了過去在死者身上塗黃油露天火葬的做法。土葬者也有。多將死者安葬於家族墓地之中。在城市,葬於公共墓地也越來越普遍;死者遺體和遺物的處置方法也更為科學。緬懷哀思的形式和時間也更講求文明,如為死者開追悼會、安葬後每年春季到陵地掃墓、緬懷先輩的功績美德,以鼓勵子孫後代繼承長輩勤勞、節儉的傳統等等。蒙古人原來大多信仰薩滿教,認為萬物有靈,所以很容易接受多重信仰。其殯葬儀式中就體現了上述特點。在他們的殯葬習俗中,既能找到蒙古人傳統宗教信仰的影子,也存在着受喇嘛教影響的做法,還有不少是明顯受其他民族風俗習慣的影響而形成部分。一般而言,蒙古人傳統的做法比較純樸。受喇嘛教影響的部分則具有較濃重的宗教色彩,如請喇嘛唸經超度,向寺院及喇嘛贈送牲畜、布帛、錢財以及其他物品為死者祈禱等均屬此類。不少地方的蒙古人,長輩死後要守孝和祭七日或百日,即長輩死後每七天一祭,直至七七四十九天為止,期間不剃髮、不飲酒、不作樂、百日內不宴賓客,此舉與漢族的守孝極為相似,無疑是受漢族儒家文化影響所致,是不同文化間相互借鑑、吸收乃至融合的明證。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蒙古族的喪葬禮儀受薩滿教的影響,認為靈魂不死,人有今生,也可以有來世。後又受喇嘛教的影響,希望死者將來能夠“輪迴”,能夠“轉世”。在今天看來,這種認識是荒謬的,不科學的,但它在人類的認知史上卻曾經起過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着悠久的歷史,也為蒙古族留下了許多美麗的傳説和珍貴的文化遺產。

一、葬制

葬制是指人去世時,其子女、家庭、親戚、鄰里、朋友們哀痛懷念、評價安葬的儀式。葬制中含有社會民俗的意義,同時藴涵着信仰祭祖內容。蒙古族葬制禮俗中含有家庭、家鄉的民俗、敬意以及禁忌等內容。蒙古人將死者的面孔用白色哈達或者白布掩蓋,禁止用手觸摸屍體。屍體不能移動,斷氣一週天或者3"7"周的時候,點上丟香,在選定的時間安葬;安葬屍體的人們歸來時,距牲畜停歇稍遠一點的地方,點燃兩。三堆火萬讓參與安葬的人們從火堆中間穿過,還讓他們在火堆上烤一會兒手,之後又在洗臉盆裏洗手。有的地方用牛奶洗手。扣翻運載屍體的車,上面堆木柴;點燃木柴,將車和木柴一同燒掉。這樣的淨身、淨手儀式是蒙古人從古代便傳下來的。在古代,死者親戚及其參與的人們都要舉行用火淨身淨手;驅除穢物。為此,他們點燃兩堆篝火,火跟前插兩把劍,用拴牲畜的長繩索連接兩把劍,在長繩索上掛彩綢。所有的人、牲畜、蒙古包、車都要穿過帶有綵綢的長繩索底下、兩堆火之間。兩個婦女從兩邊過來,邊灑水,邊唸經。包括死者留下的被褥、衣服等都要經過兩堆火之間進行淨化。由於蒙古族在歷史上形成的生存環境和生活方式所決定,葬禮的形式也存在許多種。例如:樹葬、風葬、石葬;在這裏我們主要介紹天葬、火葬、土葬和深葬這四種比較常見的形式。這三種葬俗都不同程度地被各階級階層所採用。通過不同的葬俗也可以看出蒙古族的等級劃分。

1、天葬

天葬是蒙古族的傳統葬儀,又叫明葬。野葬。天葬多用於貧苦牧民或下級喇嘛階層。這一葬法,源於吐蕃。古代,藏族有人死後,要把屍體放在石碓裏搗成肉醬,跟青棵和在一起,然後撒向四方,讓鷹鷲來吃,自然也伴隨喇嘛誦經。請不起喇嘛的人,只能將屍體大卸五塊,扔給鳥獸。蒙古族的天葬與藏族的天葬相類似。源於藏傳佛教,這種葬式的意思是:蒙古人是食肉民族,生前吃肉,死後要把肉還給禽獸。佛教講究利他,解救芸芸眾生,可以説天葬淋漓盡致的表達了這種思想。人活着的時候要行善,死後靈魂要離開肉體,就將這無用的肉體作為最後的奉獻,利悦鳥獸。

其一般過程是:如果過了七個時辰,認定死者確無轉機之後,由親屬或鄰里長者操辦,剪掉頭髮,淨身後裝大白布口袋,放在特定的地方,選擇吉日良辰,由親屬放在牛車(現在西部蒙古地區多用駱駝車或者在駱駝上直接馱)上,送到偏僻荒野的特定地點,卸下屍體,頭朝北、腳朝南,周圍擺石頭作記標,急速返回,歸途不許回頭看。到家;將車扣翻,三天不動。三日後,親屬去查看屍體是否被飛禽吃光。蒙古人將禽獸吃屍體一事,視為屍體亡靈己經昇天。若死者屍體被吃光,就認為亡靈已經昇天,預示子孫將得到吉祥幸福;如果屍體被野獸扯食,認為死者生前做過壞事,殺牲過多,死後用自己的肉體償還野獸;如果屍身無損;則認為死者生前罪孽尚末捎除。再去在遺骸上灑黃油、酒等,等待飛禽來啄食。蒙古人認為,屍體亡靈昇天的速度越快越好,越能找到轉世重生的地方。這種天葬方式,對他們來説是將屍體獻給動物的一種具有施捨意義的行善行為,無論是死者,還是家人都心甘情願。

當死者去世的時候,沒有趕上見最後一面的親戚,選擇特定的日子,必須去看望一次安葬之地。看望時,若屍體被野獸吃光,他們以為亡靈已經昇天,為死者高興。若屍體完整,就請個喇嘛舉行唸經儀式,或者再轉移到其他地方。

還有的做法是在確定死者己無迴轉之後,脱掉死者的舊服裝,換上新衣或用白布纏裹全身,將屍體放在勒勒車上,趕車急行,屍體掉在哪裏,那裏就是死者最吉樣的安葬之處,如錫林郭勒地區安葬方式與此相似,只是對車型的要求不嚴格,無論什麼車均可以,並不一定是勒勒車。西部蒙古人安葬屍體的習俗多是天葬,將死者的屍體送到特定的地方,將頭部朝着太陽升起的方向放好(有的地方朝着西北或正北方向),若是男性,使他枕着右手,右側着地,若是女性,使她枕着左手,左側着地。接着就等待野獸來分享其福分。

另有做法是:天葬是在喇嘛的指導下進行的,首先由喇嘛指示適宜安葬的地方,然後給死者覆屍,苫面,以牛馬車載之,棄之喇嘛所指方向,牛馬跑到哪裏,屍體就葬於此處。也有用骰子占卜或看裝殮者的乘馬尿在哪裏就選在哪裏,然後在周圍畫個大圈,於此處取掉白布,把死人抬進圈裏,赤裸裸地放在那裏,男女一律頭朝西北側卧。有的地方,把死者曲成“嬰兒生之狀”,認為這樣死者將會轉世重生。

蒙古地區,有許多地方都有安葬屍體的墳墓專區。例如,鄂爾多斯蒙古人原先將屍體安葬於墳墓專區叫“塔本烏蘭”的五堆大型的沙丘之地。尤其是寺廟的喇嘛的屍體均安葬於墳墓專區,安葬鄂爾多斯大黃召廟的喇嘛屍體的集體墳墓專區是在蘇木德的西北地區。蒙古人選擇墳墓專區也有特殊講究,一般選擇西北邊有山丘或者高地,南邊是廣闊的草原,他們認為這樣的地方安葬祖先造福子孫。

2、火葬

火葬是喇嘛教傳人蒙古地區後出現的一種葬式,也有一種説法是蒙古族在接受佛教時,是隨藏傳佛教進人蒙古地區的。火葬即以火焚屍,需要説明的是這種葬法並不是對每下個人都適用,它一般是王公貴族、大喇嘛、官吏等人死後所採用的葬法。蒙古人認為,將死者的屍體火葬之後,其亡靈會直接昇天,普通階層的人死後,多數是不能實行火葬的,只有患傳染病或產婦死後,才進行火葬,這樣會驅除其晦氣或骯髒的因素。

火葬一般根據死者的遺願,火葬使用的木柴,必須到處乞討得來。火葬的次月,由死者家屬揀拾死者的骨灰,有的把骨灰灑于山川、江河等任其漂流,有的則裝人壇罐中將其埋葬,用來表示永遠的悼念。

火葬的一般過程是:先將屍體用淨水擦洗乾淨,再用白布纏裹死者的屍體,如果是喇嘛則穿龍古神衣,一般都用紅布將死者的臉覆蓋住,殮人棺木,停放於正房西側的屋檐下,靈前擺上供祭食物,點佛燈、香火,請喇嘛誦經,一般屍體要停放三至五天,由晚輩守靈,定時舉哀,選擇吉時起靈,一般棺木是由人抬或者是車載到預定的地點,由喇嘛誦經,祈求神諒解死者生前所犯罪過,用羚羊角在地上扎個洞,將靈柩置於洞上,再用柴將其火化。如果死者是上層喇嘛,即將屍體置於特製的大鍋內鐵蓖上,用油焚化,用銀筷揀出骨灰,殮人木盒,築藏式塔葬於其下。有的地方火葬完畢之後,將去世喇嘛的骨灰撿起來,弄成粉末,同泥土和好,塑成雕塑,有的在外面塗抹一層金子或銀子,將其放在寺廟,供人祭拜。若死者是有威望的喇嘛或活佛,將其屍體燒燬之後,撿其骨頭,將其埋在地下,上面建設寺廟。或者把屍體燒完之後將其骨灰灑在家鄉的山水或者海洋裏。一般身份的人,將屍體燒燬完整,三天或七天之後撿其骨灰,裝在瓶子或者盒子裏,就地探埋,恢復地表原貌而不留墳頭。所以至今仍有許多皇家貴族的墳墓沒有找到,直至清朝以後才開始留墳頭;也有將骨灰投大河裏的,據説亡靈順流入海,便可進水晶宮的極樂世界。古代蒙古人的火葬有其特點。人死後,死者的親友聚集在一起,幫助死者的子孫用死者生前喜歡的馬駕一輛車,然後將死者置於其上,將車趕到野外,選擇一個狗和馬罕至森林茂密的地方,用樹枝做一木屋,將屍體放在裏面,外邊再圍上兩三層的草木柵欄,防止有猛獸偷襲。接下來在木屋旁殺掉駕車的馬,以祭奠死者,也可以算做是一種殉葬品。然後眾親戚家人各自回家。等到春天到來,冰雪溶化,河水初動的時候,親友們再次聚集林中。家屬將死者生前所喜愛的衣物帶來與木屋一起焚燒,火化時不能僅用自己一家的木柴,要募集百家木、柴做為火化燃料。燒屍完畢過三日,家人又來到焚屍地點查看,如風揚四散,便認為死者已經昇天,倘若遺骸微存,則認為死者在陰間極受虐待。於是請來喇嘛超度,或將死者的錢財進行發放,以減輕死者的罪行。有的專門“坐化”的;即將在辭世之際,雙手合十,盤腿而坐;靜靜死去。待坐化的喇嘛鼻孔流下血水,凝結成芨芨草棍狀,方可放入坐棺入殮。呼和浩特市士默特左旗的喇嘛洞,傳説供奉的就是坐化的活佛扎木蘇一世。據史料記載,俺答汗便是被火葬的。

3、土葬

蒙古人土葬時,需要在選定的地址上挖坑,坑口要朝着太陽升起的方向。土葬是農區以及半農半牧區蒙古族普遍實行的一種葬式,和漢族的土葬大同小異,雖然是在長期的交流雜居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喪葬習俗,但仍有其獨特之處。蒙古族墳墓的形狀與漢族的不同,漢族一般是呈錐形,而蒙古族的則是呈塔形。土葬用棺木裝屍體,分為卧棺、坐棺兩種,古代蒙古人還用圓棺。若用坐棺,黑白協調。近代以來,蒙古人普遍使用卧棺。在卧棺裏,將死者的屍體面朝上放,棺為長方形,用木料製作。有的地方用白布裹住屍體,放入卧棺裏,有的地方則給死者穿上身新衣服,包括鞋和襪子都是嶄新的。屍體放入,用木釘釘住棺蓋,禁止使用鐵釘。

坐棺形狀象寺廟,人可以坐在裏面。有的還象蒙古包,過去蒙古王宮多用坐棺,以石塊砌成蒙古包型,將棺木置放其中封閉土葬。衞拉特、阿拉善地區叫“薩木德格”,背面高,前面矮,外觀傾斜。給死者穿好新裝之後,屍體放入坐棺裏,盤腿直坐,姿勢像合掌禱告,在棺內餘下縫隙裏裝滿棉和芸香,穩定住屍體。一般情況下,卧棺多用於喇嘛。用卧棺,棺邊與坑邊平行。蒙古人認為,若死者的頭部比坑邊低下,對其子女不吉利。在人殮時,要將死者生前所用的衣帽、鼻煙壺、蒙古刀、酒壺、茶碗、旱煙袋等放入棺內一同埋葬。屍體埋葬完畢,在埋葬的地點堆一些土丘,稱墳墓。

內蒙古西部農業地區蒙古族,人臨終前或死後,家人給死者更換新衣,將屍體放在木板上,用哈達罩其面,等待人殮。入殮時,屍體不能見太陽,一般在黃昏時刻,將屍體從窗户抬出去入棺,停放在院內,一般三至七天內出殯。東部地區蒙古族一般都當天出殯。出殯時死者的長子扛棺材大頭,其餘子孫抬小頭,有的拉在靈車上,有的一直抬到墓地。到達墳地後,用吊繩將棺材放入墓穴。埋葬時,死者的子孫和近親,圍繞墓穴正反各轉三圈,並用手抓捧土向墓穴撒去,然後大家一起剷土埋棺。老年人去世,一般全村的小夥子都來哀悼並參加葬禮。

清代以來的農區以及半農半牧地區的蒙古族,還是土葬儀式。這一時期,蒙古族也出現了墳塋地。葬法是選擇好墓地後,掘穴,中等以上人家還在穴中砌磚或石。從郭爾羅斯開挖的古墓葬看,有的墓穴全部用磚對縫砌成,穴內有屍牀。蒙古族王公台吉死時葬法甚為講究。死者要用布帛把屍體裹嚴納入棺內,在王府置三年或七年,稱之停柩。期間疊石造屋,藏棺其中,稱為陵,並設守陵户常住陵旁。守陵户的多少,根據王公貴族的品位有定例,如親王為十户;郡王八户;固倫公主與郡王一樣;貝勒、貝子為六户,和碩公主與貝勒、貝子相同;鎮國公、輔國公為四户;輔國公以下的一般官員及沒有功勞者,皆不得有守陵户;郭爾羅斯王爺、協理皆稱墓地為“衙門”。奴隸、牧民及過往行人誤入“衙門”,一旦被抓獲,就要受到嚴厲懲處。蒙古人也有土葬和聚族安葬的習慣。這種祖瑩,蒙古人稱為“厚其德”。一經確認為其氏族”厚其德”的地方,百步以內,其他民族不再殯葬。非正常死亡的入不人祖塋,要另擇吉地安葬。土葬中有一些習俗具體如下:

(1)接氣。人快死時,用紅布一塊,包一把米,把死人的最後一口氣接下來,送人家申的盛米櫃子裏。
(2)放口含銀。人死後,要放一點銀質東西在死者嘴裏一般是放一顆銀衣鈕。
(3)送斷氣飯,也稱“倒頭飯”。用飯碗打半碗水,裏面裝米飯一把,送到村外十字路口倒掉即可。
(4)洗澡更衣。人死後要馬上為死者洗澡更衣,否則屍體變硬後,就無法穿衣。洗完後換衣、鞋。男人死後,一律剃光頭,女人死後,要梳理頭髮。死者穿的衣服一般是兩套,死者人棺的鞋子,一律穿布鞋。
(5)裝錫箔枕頭和掛名包。男性死後,在死者枕頭內裝錫箔紙錢,供其“死後享用”。女人死後,在胸前衣釦上掛一個“名包”,“名包”是青布做的小袋子,繡有花邊。死者生前參加做廟會時常用的。名包內裝有“名包記”的紙灰。
(6)用桃枝、柳枝打棺材。以上各項工作都做畢後;用一把桃枝條和柳條朝棺材裏面打三次。手打口唸:“生魂出,死魂入”。打棺後,就可人殮、蓋棺了。出殯的棺材離開村口時,要從跪在地上披麻戴孝的子女頭上通過。死者彌留之際和葬禮時,有村中老年婦女們去唱關於生命的各種歌。如在彌留之際唱安慰詞;入棺時唱“人棺經”;在發喪前一天晚上、發喪出殯前和棺材抬到村邊,即將抬到墓地時要唱“散花”,其內容是在讚美世間生活的同時,對死者進行安慰和懷念,葬禮結束的當天晚上要“鬧喪”由抬埋棺材的青年喝酒、猜拳,打趣逗笑,舉行傳統的歌舞,有激勵死者家屬在前輩業績基礎上開創新業之意。出殯前,在村中心路口上要掛一串草鞋,青年人見此信息,就自動於第二天去抬埋棺材。如今已不掛草鞋,而是送二包煙。

4、深葬

這是古代蒙古族實行的一種葬法,是土葬的一種,但所不同之處是其墓無冢,也沒有任何標記。深葬,顧名思義,墓穴之深,一般都在九尺以上。在挖墓的時候,將挖下的草皮放到一邊,等把死人埋好,再將草皮移回。不久草還在原地繼續生長,與周圍草坪沒有什麼差別,所以用這種方式喪葬的人的墓輕易找不到。為了記住墓葬的地點,通常的做法是在埋葬的時候,當着一母駝的面,將其駝羔殺掉。以後,當尋找墓地的時候了就帶着母駝到駝羔被殺之地附近,母駝站立昂首哀鳴之地便是墳墓了。有些人怕自己記不住,便在墳的一邊壘幾塊石頭作為標誌。巴爾虎蒙古至今仍沿用這種方法。

“深葬之俗”為貴族所有,因而也少不了殉葬品。殉葬品大多是將死者生前喜歡之物燒掉,有牲畜、馬匹的和金銀珠寶,還有妻妾。直到現在,有的地方在人死後,要把一羣牲畜關起來,待出殯之後才放出來,大概就是這一風俗的演變。如果死者是普通人,他就會被祕密地埋葬在他們認為合適的空地上。埋葬時,同時埋大一張桌子,桌子上放一盤肉和一杯馬乳。另外,還殺一匹馬,食其肉後,在馬皮裏塞滿草,把它捆在兩根或四根柱子上。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期望死者在另外一個世界能和現在一樣,有馬可以繁殖,有馬奶喝,有馬騎。最後,他們要把吃剩下的馬骨頭燒掉,為死者祝福。如果死者是它們的首領,他們就祕密地挖一個地下墓穴,將其屍體放大其中,把死者生前所寵愛的奴隸放在屍體下面,直到奴隸快要死去時,才拖出來,然後再放到屍體下面,如此三次,這個奴隸繞幸不死,就會成為自由民。最後才將墓穴填平,用草覆蓋,使人不能發現這個地點。據歷史書籍記載,在奴隸制時期和封建社會初期,蒙古貴族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殉這一習俗。

5、其它葬制

(1)石葬
石葬是一種很古老的葬法。早在匈奴、突厥時期就已出現。清末乃至解放前,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浩特一帶仍保留着少數石墓葬俗。這種石墓埋葬要立建標,其石多少,依平時所殺人數而定,顯然這種葬法與戰爭緊密相關。這是蒙古草原牧民早期的埋葬方式,這種石墓在新疆,內蒙古一帶均有發現。這種石墓是把石板側埋於地上,成一四方形的圍垣,然後把死者和殉葬物安置其中,最後再掩埋起來成為墳墓。這種葬法應該是古代遊獵民族所共有的一一種埋葬形式。

(2)樹葬
樹葬是一種原始葬式,多由狩獵和採集民族採用,這與早期人們的樹居有關。樹葬又稱風葬,基本形式是將死者置於深山和野外大樹枝上,任其腐爛。樹葬多有二次葬,即:將腐爛後剩餘的遺骨土葬,或將遺骨火化土葬。古代北方狩獵民族和由狩獵民族演變為遊牧民族多有樹葬習俗。從結構上看,樹葬可分為樹架式和地架式兩種。父母死,男女眾人哭三年,將死者置於深山或野外大樹枝上。也有將屍體置於大棚上,部落有公共樹葬的場所。這種習俗在我國北方少數民族中也延續很久。在蒙古民族中也曾經流行一時。父母死,史則置樹林之上稱之為風葬或稱樹葬。從9世紀以後,已經基本不存在這種喪葬習俗了。大概是古代蒙古族中的林中百姓所特有的一種古老的喪葬習俗。

(3)孩子的葬禮
到目前為止,蒙古地區保持天葬最為徹底的就是孩子的葬禮了。它有兩個特點,與其他葬禮截然不同。即:
(一)其他葬禮不能由女性直接操持,惟孩子葬禮少了女性不行。
(二)沒有鬼魂一説,顯得温情脈脈。

1、母親葬孩子
孩子死了,沒有那麼多繁禮縟節,母親得找塊新白布,粗針大腳地縫個口袋,把死孩裝進去,背到大道中央或三叉路口,連口袋扔下便走了。過路人看見了,便把口袋托起,走到近處一個向陽背風的地方,揪起口袋底子一抖,就把孩子抖出來。有些人家,口袋裏還放着孩子心愛的玩具、好吃的東西或碗筷等,路人把這些東西隨便揣上一件,就可以回家了。

2、甘當“指路人”。
大人死了,葬得越遠越好,別人生怕染晦氣,避之惟恐不及。孩子沒過十二,靈魂還沒有長全,不能成鬼,自己也找不到轉生的人家,所以特別需要一個“指路人”。第一個碰到死孩子,把他從口袋裏倒出來的人,就是孩子的指路人。孩子的靈魂跟着指路人回到家裏,託生為他的孩子。玩耍是孩子的天性,誰要把他的玩具拿走,他就寸步不離地跟他回家去。因此蒙古族地區有些缺子少孫的人家;往往仔細打聽誰家把孩子扔在何處,好去做個“指路人”。

3、喚他再回來
當然,最高興的自然是轉生回來,再成為自己的孩子。如果三天頭上,孩子還赤裸裸躺在那裏,末被狼吃狗啃,説明孩子的靈魂還沒有被領走。這時就不能像成年人那樣,請個喇嘛唸經趕緊把他送走,而是千方百計再把他領回來。因為兒子既末成人,死了也不會成鬼,只是一個可伶巴巴的小靈魂,自然跟着父母更合適。父親的做法是解下套馬杆的套索,一邊拖在地下往家走,-邊喊着孩子的名字,靈魂就跟着拖下的痕跡回來了。母親的做法就温柔得多,她露露乳房,把奶盤揉-揉,將奶擠在孩子的臉上、身上和跟前的草地上,再拖着背過孩子的揹帶,-邊走一邊叫:“我的孩子回我家萬來世再轉媽媽娃,呼瑞呼瑞呼瑞! ”孩子嗅到乳香和自己充滿奶腥味的揹帶,自然就跟回家了。有心計的父母,常常在孩子的手上、腿上、腚上;用硃砂、墨汁、鍋底灰塗個印記。如果她的下胎嬰兒,正好在某個部位有類似的印記,她就會歡天喜地,逢人便講:“我那孩子又轉生回來了”有的痴情媽媽,總是捨不得把夭折的孩子的襁褓,搖籃、小衣袍扔掉,眼巴巴地等着孩子回來再用。新中國成立後,蒙古族不斷破除喪事中的陳規陋習,喪事簡辦。土葬之俗仍延續了較長一段時間。其後逐漸實行火葬,將骨灰埋人祖塋地,或寄放於殯儀館。在喪事中,鄉鄰親友有送花圈、輓聯的,並舉行遺體告別,以寄託哀思。但“五七”、“百舊”、“週年”之俗仍有存留。屆時,兒女子孫親友至墓前祭祖,表示對逝世老人的懷念與留戀。

自然崇拜是人類最原始的崇拜之一,蒙古族也不例外。在早期蒙古人的心靈深處,自然界中的自然萬物和各種自然力都有靈魂、精神、生命,都藴涵着無窮的力量,人們相信自然界中有神的存在,因此人們崇拜和信仰自然物,相信自然萬物是具有非常威力和能夠關係人自身安危禍福、即能毀滅人類也能給人類帶來平安吉祥的偉大力量。蒙古族對自然物的崇拜物主要包括天、地、日月、星宿、山、敖包、火、湖河、尚西等等。

一、崇拜天

天,藴涵着人類太多的信仰,濫觴了太多的神話甚至宗教。蒙古人崇拜天,祭祀天,認為天主宰萬物,是最偉大的神,並形成了最原始、最基本、最純潔的自然崇拜,也是促使人類走向文明的一種原始動力之一。天,蒙古語稱“騰格里”。蒙古人崇拜和信仰“上天”和“長生天”,自古以來,就有祭天、拜天的習俗。《蒙古祕史》中記載成吉思汗的祖先便是奉天命而生,其後,成吉思汗一生的事業無不靠天力,無一事不歸於天。《蒙韃備錄》中也記載了韃靼人特別信仰天和地,每事之前必提到上天之事。

遠古時期,蒙古族無論帝王還是百姓無不崇拜天、祭祀天。蒙古族聖祖成吉思汗對長生天的信奉程度幾乎達到了及至,每遇戰事必親自祭拜,以求長生天神示吉凶並賜予勇敢的蒙古鐵騎勇氣和力量。在成吉思汗的潛意識裏,天就是一切精神的寄託,他確信天藴涵着無比巨大的偉岸力量並且具有感知是冥冥中的蒼生不可遇見的偉大的神靈。作為他的精神支柱,天的確賦予了他無窮的靈感、智慧、勇氣和力量,他信奉自己就是天之驕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天命使然。事實上,也正是這種偉大的心靈支撐,無形中奠定了他作為一代英豪的偉大性格、堅不可摧的心理素質和情感基礎,並與他成就帝王霸業有着深深的密不可分的關係,他的這種與天形成的神祕的心靈情結,幾乎影響了這位在世界歷史上被稱為千年偉人的英雄的一生,於是,我們不得不説,他對長生天產生的與生俱來的堅強信念無形中也影響了中國乃至世界的歷史,不得不承認天的偉大力量,乃至對人類的影響。

不僅成吉思汗,歷來蒙古族百姓也普遍信奉長生天,並將祭天、拜天的習俗綿延流傳。遠古時期,由於人們對自然乃至自然現象缺乏足夠的認識,所以,對自然乃至自然現象很容易產生具體的神化和想象形成最原始的信仰。在草原上崛起,走出草原,最終迴歸草原。蒙古人在馬背上、在遼闊無際的廣袤草原上演義了近千年,而且仍然在馬背上、在遼闊無際的廣袤草原上繼續着他們的生活、信仰、夢想。草原上的天是廣袤而浩淼的,是那種真正意義的天。在這裏,人們自然會對天產生太深的寄託。於是,人們對天傾瀉自己的信仰,表達自己的意願,抒發自己的情感。

天即是具體的自然物,也是一個抽象的空闊體,最初人們用方位祭祀天,把東方當作天的象徵,向東方對天空祭拜就表示是祭拜天。後來,開始建立祭壇,將祭壇作為天的象徵頂禮膜拜,也有將山、河作為天的象徵祭祀的,被祭祀的山稱為聖山,被祭祀的河則被稱為聖河,山上的樹不能砍,石不能拿,草不能放牧,果不能採摘,聖河中水不能污染、飲用,魚不能釣,否則就是褻瀆神靈,就會遭到上天的懲罰。

蒙古族祭天分為官方祭祀、民間公祭和户祭三種。

官方祭祀:沒有確定的時間,有的農曆二月二十四日,有的三月庚戌,有的四月初八或八月初八祭天。元代朝廷祭天最為隆重,用一匹純色馬,羊,鹿,野豬各九或各二九一十八隻來祭天。祭祀時還燒香,燃松柏葉並祭禮神玉。

民間公祭:每年的農曆大年七年級,七月初七或初八,九月初九等日子祭天,歷時三天三夜。民間公祭活動一般由博來主持,祭天時博的支系幻頓主祭。祭天又分為“紅祭”和“白祭”兩種,“紅祭”是指宰殺牛羊祭祀,“白祭”是指用奶製品祭天。一般祭天的做法是在院子中擺放一輛勒勒車,車轅子朝西南方向,車上放凳子,或在院子中按東、西、南、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中方位插上九色旗或東、西、南、北、中方位插上五色旗,中間鋪一個氈子,氈子上擺一個供桌,供桌中間放一個插一面藍旗的裝滿糧食的升。供桌前點燃一堆篝火,用全羊做供品,把羊心掏出來直接上供祭天。主祭的幻頓穿上神服、神帽、手持單鼓、旗幟領頭向天叩九九八十一個頭來表示對天的敬意,接着,幻頓開始呼請上天。據《科爾沁博藝初探》記載,呼叫上天的主要唱詞是媚天、娛天內容的。如:

盛在杯中的是橘子美酒,
主宰萬物的長生天啊咴,
請交杯換盞,
享用這酒中精華。
盛在杯中的是葡萄美酒,
主宰萬物的慈祥父天啊咴,
請開懷暢飲,
享用這酒中佳釀。

接下來,全羊上供之後主祭幻頓領唱,將羊身上的每一塊肉逐一唱頌一遍,請天享用。然後大家分享供品。吃完供品祭天結束。

户祭:是經過漫長的歲月由官方的公祭演變而來的各户散祭祭天形式。每年大年七年級,事先在勒勒車或供桌上擺放好供品,供品一般有全羊、奶製品、酒等,供品擺放整齊後在勒勒車或供桌前燃起一堆篝火。當天空剛剛放亮時,家人都要出來祭天,全家老少跪在地上向天磕三頭後,用奶子、聖酒、美食等祭品祭天。家長和長者斟滿酒,灑向四面八方的天空,口中默默祈禱長生天保佑全家平平安安、吉祥富足。接着主祭人致祭詞。祭詞一般都是從祖上傳下來的,各家各户不盡相同。據《蒙古風情》記載的孛兒只斤氏家族祭天詞中的片段如下:

天,為蒙古人傳下了人種,
使蒙古人得以繁衍興旺,
遠祖孛兒帖赤那的子孫,
撒遍了沙漠的海洋。
天,為蒙古人培育了五畜,
使蒙古人生存有了保障,
草原上佈滿了牛馬駝羊,
感謝天恩浩蕩。
天,為蒙古人賦予了力量,
使蒙古人在世界中逞強,
征服了妖魔和邪惡,
享受了和平吉祥。

致詞完畢,全家向上天三叩首祈禱,並把供桌上的供品投入火中。雖然有的蒙古地區在除夕夜祭天,但大多數地區是在農曆七年級祭天的。蒙古人崇拜九十九個上天並相信上天能保佑平安,賜予吉祥。因此他們每遇到重大事件都要祭天,而遇到困難時也隨時叩拜天,求得天的幫助和恩賜。由於蒙古族長期以來對天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崇拜,也就針對性的逐漸形成了許多禁忌的習俗。蒙古人認為,人死後的靈魂最終歸屬天,因此,人死後靈魂能夠昇天是一個人最好的福祉和歸宿。無論叫做善終還是魂歸天國,要想達到這一目的,人活着時就要遵從天命,不能違背天意,要多行善而少做惡,以免受到上天的懲罰。

天葬就是蒙古人信奉天衍生的古老葬俗。蒙古人的天葬是兩種崇拜,即自然崇拜和動物崇拜的結合,靈魂昇天需要一個載體,蒙古人在信奉長生天的同時將目光投向了另外一個圖騰------蒼狼,蒙古人認為,狼是天物,是能夠把人的靈魂帶到天上去的橋樑與紐帶。

結語:人死後真的會有靈魂麼,每個民族把他的先人送到不同的地方那麼他們會不會相遇呢?還是我們一直相信有來世其實都是一個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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