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歷史名人,海南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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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一個有着廣闊疆域的國度,擁有二十三個省份,每個省份都有自己獨特的自然風景,有些省份有着得天獨厚的自然風景,就比如海南,椰林樹影、水清沙白、藍天白雲,有着迷人的熱帶氣息。在這樣舒適的自然條件下,海南孕育出了許多優秀的名人,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海南歷史名人,海南歷史文化


  海南名人:
  白玉蟾(1194~1229)南宋時人,字如晦,號海瓊子、海南翁、武夷散人、神霄散吏。生於瓊州(今海南瓊山),一説福建閩清人。着有《玉隆集》、《上清集》、《武夷集》。

邢宥(1416~1481)海南文昌人。明代的政治家、學者。與丘浚、海瑞齊名,合稱海南“一鼎三足“。為官20餘年,歷任四川站定臨察御史、浙江台州知府、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右僉都御史、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等職。着有《湄丘集》。

丘濬(1418~1495)海南瓊山人,明朝理學名臣、學者,着名文學家、教育家,明弘治朝官至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着有《大學衍義補》、《丘文莊集》、《投筆記》等,有“着絕“之稱,為“海南四絕“之一。同海瑞被譽為“海南雙壁“。與王佐、海瑞、張嶽崧並稱為海南歷史上的四大才子,是海南老少皆知的着名歷史人物。[19]

王桐鄉(1428~1512)海南臨高人,原名王佐,因他家鄉盛產刺桐,故名王桐鄉。明代着名詩人,與丘浚(明代文臣之宗)、海瑞(“海青天“)及張嶽崧(清代海南唯一的探花郎)合稱為“海南四大才子“。

唐胄(1474~1539)明代着名的政治家、學者。歷任户部山西司主事和河南司主事、員外郎、廣西提學僉事、雲南按察司副使、雲南右參政、雲南右布政使、廣西左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京户部右侍郎等職,後調任北京户部右侍郎,又轉為右侍郎。着有《瓊台志》等。

鍾芳(1476~1544)海南三亞人。明代着名的學者、政治家,是一位在明代當過文官、武官、法官、學官和財官的着名人物。他“上繼文莊(丘浚),下啟忠介(海瑞)“,具有承先啟後的作用。着有《春秋集要》、《學易疑義》等着作,被人尊稱為“嶺海巨儒“。

海瑞(1514~1587年)海南瓊山人。明朝名臣、政治家。他一生剛正不阿,被世人稱為“南包公“、“海青天“,史稱海南四大才子之一。

王弘誨(1541~1617)海南定安人,明代名臣、教育家。禮部尚書(正二品),卒後贈太子少保。王弘誨為海南所做的最重要的貢獻之一是“奏考回瓊“。

張嶽崧(1773~1842),海南定安人。清代名臣,文學家、書畫家。是海南歷史上唯一的探花郎。張嶽崧文章、書畫、法律、經濟、水利、軍事、醫學件件精通,為“海南四絕“之一。

當代名人

馮平(1899~1928)海南文昌人。歷任瓊崖高級農民軍事政治訓練所所長、瓊崖工農紅軍總司令兼西路總指揮等職。29歲時在澄邁縣金江鎮被害。

馬白山(1907~1992)海南澄邁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被授予少將軍銜。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歷任游擊隊獨立縱隊參謀長、支隊長,瓊崖縱隊參謀長、總隊長兼政委、縱隊副司令員.海南解放後,他歷任海南軍區副司令員、海南軍區副兵團級顧問.

吳克之(1911~1985)海南瓊山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學兵科學技術研究院院長、總參謀部防化部副部長。l982年離休,中央軍委給他享受副兵團級待遇。

遠古到唐代
  據明代《正德瓊台志》記載,海南島在唐虞三代稱為“南服荒繳“(繳:邊界),在秦代稱為“越郡外境“。這説明海南島在當時為祖國轄區荒遠的邊界。海南島是四大流放地之一,主要是崖州,位於中國最南端。

唐虞時代,海南島為南交之地,夏、商、週三代,為揚越之南裔。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統一嶺南廣大地區,在南方設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並將中原幾十萬人遷徙其地。其時,海南島為象郡之外徼。秦漢之交,中原戰亂,秦龍川令趙佗自立為南越王。南越國勢力遍及海南島。

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僕等率師平定南越之亂。元封元年(前110),在海南島設置珠崖郡、儋耳郡。屬交州刺史管轄。這是海南島歸入祖國版圖最早的兩個行政地名,標誌着中央政權對海南島直接統治的開始。

元帝初元三年(前46)春又罷珠崖郡,下詔放棄珠崖郡,設置朱盧縣,隸屬交州合浦郡。

在西漢時期,從漢武帝元封元年置郡設縣,至漢元帝初元三年罷棄,前後歷時65年,海南島是在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轄之下的。

東漢建武十九年癸卯(43),伏波將軍馬援平定交趾,往來南海,撫定珠崖,復置珠崖縣,屬合浦郡,而省朱盧縣。

東漢明帝永平十年丁卯(67)又復置儋耳縣,珠崖、儋耳2縣均隸屬於合浦郡,督於交州。加強了東漢王朝與黎族先民的聯繫。

三國時期,東吳黃龍三年(公元231年),吳大帝孫權派兵平定交州;吳赤烏年間(238~251)在雷州半島設立珠崖郡(治今廣東徐聞),領徐聞、朱盧、珠官3縣,屬高州管轄,對海南島實行“遙領“。吳大帝孫權派兵平定交州東吳時期,廣州轄下的4郡外,還包括荊州始興郡和海南島。

晉武帝太康元年(280),省珠崖郡,併入合浦郡。朱盧改為玳瑁。合浦郡領合浦、南平、蕩昌、徐聞、玳瑁、珠官6縣。屬交州。不久廢珠官縣。

西晉時,雷州半島和海南島屬交州。

南北朝時,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復立珠崖郡,治徐聞,不久又廢。以珠官、朱盧屬越州。樑朝武帝大同(535~546)中,在廢儋耳郡的地方設置崖州,統於廣州。時儋耳歸附俚僚首領冼夫人的有一千多峒,冼夫人請命於朝,故置崖州。《北史》和《隋書》均載“海南儋耳歸附者千餘峒“,是為“海南“一詞的最早記載。崖州設置,此事意義重大。從漢元帝罷撤珠崖郡之後,歷代州郡治所均設在大陸,對海南地區只是“遙領“而已。至南朝梁時,始在海南本土設置崖州,有效地管轄海南島全境。

隋朝煬帝時,海南島共設兩郡(珠崖郡、臨振郡)十縣,珠崖郡治設在義倫縣。後從珠崖郡中分出延德、寧遠兩縣、設置臨振郡。珠崖、臨振兩郡,由揚州司隸刺史管轄。

唐代改郡為州,設崖州、儋州、振州、萬安州、瓊州等5個州共22個縣,統屬嶺南道管轄。海南簡稱“瓊“系來源於唐代的瓊州[5],屬嶺南道。後屬南漢。

宋元時期
  宋太祖開寶四年(公元971年),平南漢。

宋代,設一州和三個軍,瓊州領五縣,南寧軍領3縣,萬安軍領2縣,吉陽軍領3鎮,自始總領海南地區。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州、軍)、縣四級,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轉機構。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在海南島設置瓊州路安撫司,隸屬湖廣行中書省。至元十七年,隸屬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

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改為瓊州路軍民安撫司。元文宗天曆二年(公元1329年),又改為乾寧軍民安撫司。不久,升定安縣為南建州。元惠宗至正末年,海南改隸廣西行中書省。

明清時期
  明代海南設瓊州府,領儋、萬、崖三州10個縣。清代海南建制仍沿襲明代。

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1368)三月,明軍揮師南征,至六月,元朝海南海北道和海南分府元帥歸降。同年十月,海南島改乾寧安撫司為瓊州府,並改吉陽軍為崖州,南寧軍為儋州,萬安軍為萬州,3州隸於瓊州府,仍屬廣西。不久又將南建州改為定安縣。洪武二年六月,
改廣東道為廣東行省,並將海北海南道改隸廣東,雷州半島、海南島從廣西劃撥廣東管轄。

洪武九年,海南島屬海南道。

正統四年(1439)六月,儋州附郭(州治所在地)宜倫縣併入儋州,崖州附郭寧遠縣併入崖州,萬州附郭萬寧縣併入萬州,也就是説,州治所在地的縣,歸併入州,其地由州直接治理,以免機構重疊。瓊州府領3州10縣,併成了明代的定製。

明代南海諸島改歸崖州管轄。

明代還把“歸附“的黎族編入圖、都、鄉等基層組織,隸於州縣,和漢人一樣納糧當差。

清初承襲明制,西沙羣島(時稱“千里長沙“)和南沙羣島(時稱“萬里石塘“)隸屬於瓊州府的萬州管轄。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清代,於海南設置瓊崖道。下屬瓊州府(治今瓊山府城鎮),領1州8縣:瓊山(治今府城)、澄邁(治今老城鎮)、定安(治今定城鎮)、文昌(治今文城鎮)、會同(治今瓊海市東北)、樂會(治今瓊海市東南)、臨高(治今臨城鎮)、儋州(治今中和鎮)。

崖州直隸州(治今三亞市西北),崖州歸隸瓊州府,光緒三十一年(1905)升為直隸州。領4縣:感恩(治今東方市南)、昌化(治今昌江黎族自治縣西)、陵水(治今陵水黎族自治縣)、萬州(治今萬寧市)。萬州光緒三十一年降州為縣。

清代在海南設瓊州府,轄3州10縣,故史稱“十三州縣“。清末改設一府,1直隸州,1州,11縣。

1858年6月27日簽訂的《中法天津條約》共42款,另有《和約章程補遺》其中增開瓊州(今海口)、潮州、台灣、淡水、登州、江寧六口[6]。

民國時期
  公元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設瓊崖道於瓊山府城,置道尹治理全島。

中華民國初期,海南島的建置仍襲清制,置瓊崖道,共轄13縣:瓊山、澄邁、定安、文昌、瓊東(即清代會同)、樂會、儋縣(1912年儋州改縣)、臨高、萬寧(1914年萬州改萬寧縣)、昌江(因與浙江省昌化縣同名,1914年改名昌江)、陵水、感恩、崖縣(1920年崖州改稱崖縣)。

民國元年(1912年),海口所改稱鎮。民國十五年脱離瓊山縣建市。

1931年2月13日,撤銷海口市,復歸瓊山縣。

民國十年廢道制。民國二十一年,曾擬劃為特別行政區,但未實行。當時行政區稱為瓊崖,直隸於廣東省。

民國二十一年八月改“撫黎局“為“撫黎專員公署“,加強對黎族地區的統治。民國二十四年廣東省政府把黎、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區劃分為白沙、保亭、樂東3縣,推行鄉保甲裏制。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設瓊崖綏靖委員會公署於海口。

1935年,廣東省分設9個行政督察區,海南為第九區,專署設海口。1946年,瓊崖辦事處和第九區公署設於海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49年,海南特別行政區成立,隸屬行政院,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設在海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海南的建置為行政區,1951年設行政公署,駐瓊山。在島的南半部地區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駐保亭縣衝山鎮(今五指山市衝山鎮)。全省共設珠江、東江、西江、粵中、南路、興梅、潮汕、瓊崖等8專區和北江臨時行政委員。

1950年5月海南島宣告解放,成立海南軍政委員會,實行軍事性管制。次年4月,成立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稱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區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1976年10月改稱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1979年,廣東省直轄廣州、海口、汕頭、湛江、茂名、佛山、江門、深圳、珠海、韶關等10市,分設韶關、惠陽、梅縣、汕頭、佛山、湛江、肇慶等7地區和海南行政區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轄14市、92縣、3自治縣。1980年1月,改稱海南行政區公署。1984年10月撤銷海南行政區公署,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1981年,海南行政區管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並直轄瓊山、文昌、臨高、澄邁、瓊海、屯昌、儋縣、萬寧、定安9縣1市,設西沙、南沙、中沙羣島辦事處。

1987年撤銷海南行政區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4月,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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