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文化內涵,齊魯文化九大精神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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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説的“齊魯”,一般指的是中國山東一帶,我們稱之為“齊魯大地”。為什麼是“齊魯”呢?因為在中國古代,齊國和魯國就是在這個地方,當時的齊文化和魯文化相交織,形成了大名鼎鼎的“齊魯文化”。齊魯文化不管在古代中國還是現代社會,都發揮着重要作用。齊魯文化的精神內涵有哪些內容呢?一起來看看吧。

齊魯文化內涵,齊魯文化九大精神文化內涵

  齊魯文化的精神內涵:
  一、以人為本
  齊魯文化具有明顯的人本主義特徵。以人為本是齊魯文化的靈魂和核心。齊魯文化是圍繞“人”這個核心展開的,因此,我們把齊魯之學概括為“人學”。無論是儒、法兩家重人道、輕天道,還是道、墨兩家重天道、輕人道,人都處於思考的中心位置。天、地、人併為三才,人是宇宙萬物的中心。儒家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把人事歸依於“天道”,把人的倫常情感貫注於“天道”,使“天”變成理性和道德的化身,實際是把“天”還原為人,強調天人之間的統一性與合理性。

由重“人”出發,齊魯文化的各代表人物無不重視高揚人道旗幟,把人作為治國理政的根本。孔子的“修己以安百姓”,孟子的“民貴君輕”,《管子》的“以人為本,本治則國固”,“始於愛民”,《荀子》的“安以靜兵息民,慈愛百姓”,《墨子》的“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等,無不體現了人本主義特徵,放射着以人為本的光輝。人道精神體現最突出、理論最系統的還是儒家。孔於是中國古代最光輝的一面人道主義旗幟,他創立的儒家文化體系稱為仁學體系,是人道精神的最高體現。孔子突破了階級的、種族的、國家的、地域的侷限,把“人”作為一大類來看待。他的“愛人”,是“人類之愛”,這和他的“有教無類”是一致的。

二、以仁為核心
  齊魯文化特別是儒學思想體系,把天、地、人看作統一的整體,追求人與自然、人與人的和諧,是以“仁”為核心的。什麼是“仁”?“仁者人也”,“仁者愛人”,這是最基本的概括。孔子對仁的解釋很多:在家庭中就是孝悌之愛。把孝悌之愛推廣到血緣關係以外的社會成員中,即是“泛愛眾而親仁。”把仁用於處理人際關係,就是《孟子·滕文公上》提出了“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敍,朋友有信”,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用於治理政事,就是“為政以德”,是以“愛人”為內容的仁在政治上的運用。反映在教學上,即“有教無類”。“愛人”是做人的根本原則,也是處理人際關係最有效最完美的方法。孔子崇尚周禮,但對周禮決不是照搬或機械套用,而是循其基本原則和思路加以改造和發展,其中有許多重大突破。他引仁入禮,要求禮一定要符合仁的精神,也就是守禮不違仁,故《論語·八佾》説:“人而不仁,如禮何?”

三、以德為美
  齊文化和魯文化儘管存在差異,如魯文化崇尚禮,遵循“親親尚恩”,而齊文化崇尚“尊賢尚功”,但對道德及價值觀的看法卻近乎相同,都認為講道德不能不講修身,講修身不能不關注道德。

從根本上説,齊魯文化是倫理道德型的文化,講究“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講究“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講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提出德政思想,《論語·為政》講“齊之以禮”。可見,道德是當時人們的普遍追求,是當時社會文明的集中體現。齊魯文化的道德體系由“仁、義、禮、智、信”構成,到民國初年,孫中山把它概括為八個德目:忠、孝、仁、愛、信、義、和、平。

中國傳統道德具有悠久歷史,至今仍然有兩點重要學術價值:第一,把道德看作具有崇高價值的精神追求,且認為這種追求是可以實現的,“人皆可以為堯舜”。第二,傳統道德多方位地回答了應該怎樣做人這個基本問題,許多形式和內容至今仍然具有普遍意義。

四、以孝為先
  “孝”指子女對父母在尊敬、撫養、送終等方面應盡的義務,是傳統社會的基本道德。孝的觀念在我國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出現“孝”字,説明在公元前11世紀以前,華夏先民就已經有了孝的觀念。至春秋時期,孔子全面系統地論述了孝道。《孝經》中説:“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教民親愛,莫善於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認為,子女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法則,是人們應該身體力行的。儒家視“孝”為“仁”之本。《論語·為政》中説:“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孔子在這裏突出了一個“敬”字,實在是精闢。孔子還明確提出在孝順父母時,要做到和顏悦色。“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色難”是指做事的態度不好。並不是有事子女來做,有好吃的拿給父母吃就盡了孝道。《孟子·萬章上》也説:“孝之至,莫大於尊親”。

五、以和為貴
  “和”即“和諧”之意,它被認為是美好的人際關係狀況和極高的道德境界。《論語·學而》中記載:“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春秋時期,思想家們已經提出了“和”的概念。孔子把“和”作為最高政治倫理原則。《論語·子路》中説:“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合。”孔子區別了和與同,他認為有道德的君子與人相處時,應力求做到和睦、和諧,但並不盲從附和。《中庸》中子路向孔子問強,孔子作了回答,並説:“故君子和而不流,強則矯;中立而不倚,強則矯”。即君子以和待人,而又能堅持原則,不為流俗所移。孔子所遵守與堅持的原則,就是必須按照禮義來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使人們之間和諧相處,便達到了人際關係的理想境界。

子思在《中庸》中也論述了和的概念,他説:“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子思把中、和從至德提升到“天下之大本”與“天下之達道”的哲學高度。這是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學,即把天道與人道結合在一起,而達到“致中和”的結果。人與大自然達到了普遍和諧,大地上的萬物就得到風雨的調潤,在大自然的環境中生長、成熟。《周易》也論述了“和”的概念:“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即認為,天道的大化流行,萬物各正性命,保持完滿和諧,萬物就能順利發展。

六、以禮為範
  “禮”是一個內涵非常豐富的概念,《論語》中多次談到“禮”。周公最早提出“德治”的理念,孔子又提出“仁”的思想,而“禮”是把德和仁具體化的制度或者行為方式。先秦歷史上有儒、法之爭,爭論的焦點,是實行禮治還是法治。儒家主張只有“齊之以禮”,老百姓有了羞恥之心,才不會去做壞事,而且還會“格”,就是有上進心。儒家和法家,儘管政見不同,但都認為人的行為是需要約束的,雙方的分歧在於,究竟用什麼來約束人。孔子主張用內在的道德力量來約束自己,《論語·雍也》中説:“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作為君子,一方面要“博學於文”,廣博地學習文獻,積累深厚的知識,同時要“約之以禮”,用禮來約束自己的言行。並提出,“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由於孔子以仁釋禮,使禮具有了仁的內容,仁具有了禮的形式,即內容與形式成為不可分離的統一體。

七、以“中庸”為基本方法
  “中庸”是建立在儒家人性論基礎上的一種倫理道德觀,也是一種辨證的思想方法,由孔子首創,經過後來的儒家、特別是《中庸》一書的發揮而完善。

八、以“三綱”“五常”為主要內容
  “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道德原則和規範,要求為臣、為子、為妻必須絕對服從於君、父、夫,同時也要求君、父、夫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會中一種特殊的道德關係。董仲舒認為,君臣、父子、夫妻三種關係存在着天定的、永恆不變的主從關係。“三綱”取於陰陽之道,君、父、夫體現了天的“陽”面,臣、子、妻體現了天的“陰”面;陽永遠處於主宰、尊貴的地位,陰永遠處於服從、卑賤的地位。

“五常”指仁、義、禮、智、信,是人的內在德性,是人的價值、尊嚴之所在,具有強烈的人文精神。董仲舒認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道是處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關係的基本法則。在他看來,人不同於其他生物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人類具有與生俱來的五常之道。堅持五常之道,就能維持社會穩定和人際關係和諧。

中庸之道是中華民族頗具特色的一種思想方法和道德品性。它的基本原則是適度,內外協調,保持平衡,無過無不及,恰到好處。也就是説,任何極端的主張和做法都是不可能長久的。因為到了極端,事物就要走向反面。而只有中道才是常道,才能持久。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若能堅持中常之道,才可能做到可持續的發展與進步。

九、以天人合一、陰陽和諧為最高境界
  陰陽和諧是《易經》的靈魂。在陰與陽的內在關係中,協調、統一、和諧是其基礎和底藴。陰與陽相互聯結、依存,舍陰無陽,舍陽無陰。先秦典籍《左傳》、《國語》中陰陽連用多見。《國語》説:“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這是周太史伯陽父用陰陽思想對地震的最早解釋。

陰陽和諧、天人合一的思想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祖國中醫學的理論基礎是陰陽調和觀念,“內外調和,邪氣不能害”,表明人身體健康;當失調或失和,則意味着人身體有疾病,“陰陽離決,精氣乃滅”。因此,中醫治病的基本原則是調整已受到破壞的生理機能,使之重新恢復到陰陽平衡協調狀態,即“陰病治陽,陽病治陰”。 

小結:齊魯文化的精神內涵在古代是非常先進的,它的“中庸”和“以和為貴”思想對穩定社會安定,促進社會和諧做出了非常大貢獻,“以禮為範”則維護了統治階級的利益,所以受到了統治階級的絕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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